電纜橋架抗震支架
概述
地震過程中會向建筑物及其內部設施施加地震力,這些地震力會沿水平方向作用于建筑物本身,同時還會作用于管道系統、電纜槽、風管及其他內部建筑系統、通常為管道、電纜槽和其他設施所設計的支撐位都只是針對重力作用或垂直方向的荷載,而未考慮地震所產生的水平荷載??拐鸸潭ㄑb置,即支架、支撐物,可抵御水平力并使建筑機電設施保持穩定與完好??拐鹬蔚闹饕康氖前训卣鹚斐傻纳鼡p失減少到{zd1}程度。
設計范圍
《建筑機電工程抗震設計規范》,編號GB
50981-2014中規定
1. 抗震設防烈度為6度及6度以上地區的建筑機電工程必須進行抗震設計。
(引自總則1.0.4 page1 )
2.1 對重力不大于1.8KN的設備
2.2 室內給水、熱水以及消防管道管徑大于或等于DN65的水平管道。
2.3 矩形截面面積大于等于0.38㎡和圓形直徑大于等于0.70m的風道可采用抗震支架
2.4 內徑不下于60mm的電氣配管及重力不小于150N/m的電纜梯架、電纜槽盒、母線槽均應進行抗震設防。(引自3.1.6,page41 )
2.5 防排煙風道、事故通風風道及相關設備應采用抗震支吊架。(引自5.1.4,page41 )
3.1 每段水平直管道應在兩端設置側向抗震支吊架。(引自8.3.1,page28 )
3.2 每段水平直管道應至少設置一個縱向抗震支吊架。(引自8.3.3,page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