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進一步推進“誰誰普法”主體責任制,結合相關處室部門的職責和工作實際,將普法責任進行分解,做到履職盡責和普法宣傳工作無縫銜接。要建立健全普法領導和工作機構,根據市局機關機構調整情況,及時調整南京市工商局法治宣傳教育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成員,建立市局機關各處室、直屬單位、社會團體普法聯絡員、普法信息員隊伍,完善普法工作機制。
2016年12月30日,34家單位簽署《關于對重大稅收案件當事人實施聯合懲戒措施的合作備忘錄(2016版)》。
2016年12月30日,27家單位簽署《關于對統計領域嚴重失信企業及其有關人員開展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
2017年2月9日,36家單位簽署《關于對嚴重失信超限超載運輸車輛相關責任主體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
2017年2月23日,29家單位簽署《關于對農資領域嚴重失信生產經營單位及其有關人員開展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
2017年3月9日,21家單位簽署《關于對涉金融嚴重失信人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
積極開通多向渠道,依托各類平臺、窗口、媒體,多渠道、多領域采集普法需求信息,主動收集重點人群學法需求。針對不同主體和不同社會角色的法律需求,細化法律需求,以各業務部門為單位,落實普法責任,按需提供專題法治宣講和普法服務。落實行政人員和法律服務人員的以案釋法主體責任。運用真實具體的案例普及法律知識、傳播法治理念,使、法律服務過程成為向群眾弘揚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