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進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建設,工商部門對企業作出的行政許可準予、變更、延續、撤銷,以及行政處罰、抽查檢查和經營異常名錄、嚴重失信企業名單等信息通過該系統進行歸集并公示。(個企處牽頭負責,注冊分局、公平交易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圍繞促進經濟發展推進公開
(一)進一步推進經濟社會政策公開透明。及時公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進工商登記便利化、支持“雙創”等方面的政策措施,重點推進產品質量、虛假廣告、知識產權等方面的監管信息公開,公開監管的依據、內容、標準、程序和結果。(注冊分局、個企處、法制處、公平交易局、市場處、消保處、廣告處、商標處及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是涉企信息統一歸集、依法公示、聯合懲戒、社會監督的應用平臺,對降低市場交易風險和社會交易成本,提高經濟運行效率,建立信用監管機制發揮了重要作用。企業經營異常名錄制度、嚴重失信企業名單制度建立,目前,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經營異常名錄實有市場主體474萬戶,嚴重失信企業5907戶。
在國家工商總局的積極推動下,2016年8月8日,批復了《政府部門涉企信息統一歸集公示工作實施方案》,明確規定,依托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將各地區、各部門的企業注冊登記備案、
積極推進決策公開。探索建立利益相關方、公眾、專家、媒體等列席總局有關會議制度。積極實行重大決策預公開,擴大公眾參與,對社會關注度高的決策事項,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外,在決策前應向社會公開相關信息,并及時反饋意見采納情況。(各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推進政策執行和落實情況公開。圍繞政府工作報告、發展規劃提出的重要事項,特別是、市政府署的改革任務、民生舉措,細化公開執行措施、實施步驟、責任分工、監督方式等,實事求是公布進展和完成情況。(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