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Visual Identity)系統即視覺識別系統,它是以標志、標準字、標準色為核心展開的完整的、系統的視覺表達體系。將企業理念、企業文化、服務內容、企業規范等抽象概念轉換為具體符號,塑造出獨特的企業形象。在VI設計中,視覺識別設計{zj1}傳播力和感染力,最容易被公眾接受,具有重要意義。
VI全稱Visual Identity, 即企業VI視覺設計,通譯為視覺識別系統。是將CI的非可視內容轉化為靜態的視覺識別符號。設計到位、實施科學的視覺識別系統,是傳播企業經營理念、建立企業知名度、塑造企業形象的快速便捷之途。企業通過VI設計,對內可以征得員工的認同感,歸屬感,加強企業凝聚力,對外可以樹立企業的整體形象,資源整合,有控制的將企業的信息傳達給受眾,通過視覺符碼,不斷的強化受眾的意識,從而獲得認同。VI為企業CIS中的一部分,企業CI包含三個方面。分為BI、MI、VI,三方面為行為識別,企業理念識別和視覺識別。
為了達成企業形象對外傳播的一致性與一貫性,應該運用統一設計和統一大眾傳播,用wm的視覺一體化設計,將信息與認識個性化、明晰化、有序化,把各種形式傳播媒體上的形象統一,創造能儲存與傳播的統一的企業理念與視覺形象,這樣才能集中與強化企業形象,使信息傳播更為迅速有效,給社會大眾留下強烈的印象與影響力。
對企業識別的各種要素,從企業理念到視覺要素予以標準化,采用統一的規范設計,對外傳播均采用統一的模式,并堅持長期一貫的運用,不輕易進行變動。
要達成統一性,實現VI設計的標準化導向,必須采用簡化、統一、系列、組合、通用等手法對企業形象進行綜合的整形。
簡化:對設計內容進行提煉,使組織系統在滿足推廣需要前提下盡可能條理清晰,層次簡明,優化系統結構。如VI系統中,構成元素的組合結構必須化繁為簡,有利于標準的施行。
統一:為了使信息傳遞具有一致性和便于社會大眾接受,應該把品牌和企業形象不統一的因素加以調整。品牌、企業名稱、商標名稱應盡可能地統一,給人以{wy}的視聽印象。
系列:對設計對象組合要素的參數、形式、尺寸、結構進行合理的安排與規劃。如對企業形象戰略中的廣告、包裝系統等進行系列化的處理,使其具有家族式的特征,鮮明的識別感。
組合:將設計基本要素組合成通用較強的單元,如在VI基礎系統中將標志、標準字或象征圖形、企業造型等組合成不同的形式單元,可靈活運用于不同的應用系統,也可以規定一些禁止組合規范,以保證傳播的同一性。
通用:即指設計上必須具有良好的適合性。如標志不會因縮小、放大產生視覺上的偏差,線條之間的比例必須適度,如果太密縮小后就會并為一片,要保證大到戶外廣告,小到名片均有良好的識別效果。
同一性原則的運用能使社會大眾對特定的企業形象有一個統一完整的認識,不會因為企業形象的識別要素的不統一而產生識別上的障礙,增強了形象的傳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