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
|
功能要求
|
試驗方法
|
鎖止性能
|
單支滑軌在2.5kg撞錘沖擊過程中,不得發生解鎖、跳齒或者鎖止功能破壞的現象
|
將上滑軌隨之在最前和{zh1}位置,在離上滑軌撞擊位置向上500mm且與之成120°的撞錘(W=2.5kg),沿旋轉中心自由下落撞擊于上滑軌端面底部向上30mm處(上滑軌高度不足50mm,為上滑軌中部),前后各6次。
|
顛簸蠕動性能
|
滑軌總成經 600000 次的顛簸蠕動試驗后,功能正常,無紋產生
|
將滑軌總成固定在顛簸蠕動試驗臺上,調整滑軌前后到設計位置,在上部 K 點(見圖 2)施加負載 W(W=667N+座椅重量),按 100 次/min 的頻率,蠕動角度為 21°,顛簸蠕動 600000 次,測試結果應能滿足要求。
|
高低溫性能
|
試驗后,電動滑軌總成應能正常工作,無明顯變形和機械損傷、松動、卡滯及異常噪音出現
|
將滑軌總成放在環境試驗箱中,在溫度為 90℃±3℃的高溫環境中持續放置 8 小時后,立刻進行 8小時的低溫環境試驗,溫度為-40℃±3℃。試驗在同一個試驗箱中進行,這樣反復進行 10 個循環后,取出滑軌總成放置在常溫環境中(23℃±3℃)24 小時后檢測電動滑軌的功能,需滿足要求。
|
電動滑軌操作耐久
|
在各種溫度下試驗,每次試驗間隔 4h。試驗必須按照以下溫度順序進行:
|
a)在 23±3℃條件下,9600 次
|
1) 滑軌總成在負載 80kg、電壓(14±0.2)V 及座椅重量下,從最前位置→{zh1}位置→最前位置過程為一個循環。分別對a/b/c/d四種條件進行耐久操作,以上過程均無油脂滴落
2) 之后分別調節溫度到-40±3℃、90±3℃,各保溫 4h。然后恢復到室溫,調節各項功能,應能正常工作,調節無異響。座椅各電動調節速率變化量≤25%,噪音≤48dB(A);工作耐久試驗后,電動滑軌總成應能正常工作,無明顯變形和機械損傷、松動、卡滯及異常噪音出現,滑軌前后間隙相對于耐久前間隙≤0.3mm的要求允許20%的放大。
3)在不同的溫度條件下做耐久試驗的同時,增加塵條件,條件越惡劣越好,具體要求請提供
|
b)在-20±3℃條件下,4800 次;
|
c)在-40±3℃條件下,4800 次
|
d)在 90±3℃條件下,4800 次
|
在 23±3℃條件下,極限負重(136kg±1kg),要求至少能完成20個循環。
|
電動滑軌總成運行振動
|
滑軌總成負載操作時,振動加速度小于5.88m/s2
|
將滑軌總成固定在夾具上,同時上部 K 點,施加負載 W(W=80KG+座椅重量),將一加速度傳感器固定在上部滑動部件上(量程 0~500Hz),測試電壓 14V±0.2V,調節滑軌總成,在調節行程內(開始和停止 2mm 范圍內去除),加速度滿足要求.
|
試驗咨詢:
聯系人:張海鵬
電話:186 2090 8348、020-66289503
郵箱:zhangh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