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門式起重機拆卸步驟
8.1 拆卸前的準備
8.1.1 在龍門吊拆卸場地,設置警戒線,非施工人員禁止入內。
8.2.2 針對龍門吊拆卸人員,必須進行崗前安全技術培訓和安全技術交底。
8.3.3 必須是有龍門吊拆卸資質的拆卸廠家進行拆卸。嚴禁無特種作業證的施工人員進入現場施工。
8.4.4 在吊卸作業施工前,必須對現場進行清理。防止機械傷害事故的發生。
8.5.5 在龍門吊拆卸時,應嚴格按照龍門吊拆卸方案步驟進行施工,避免造成拆卸傷害事故的發生。
8.6.6 在龍門吊吊卸的高空區域,要懸掛安全警示牌,嚴禁高空拋物。
8.7.7 對龍門吊的施工作業區進行安全檢查,對不安全的作業行為要及時的制止,并對施工隱患進行及時的整改。
8.8.8 在進行龍門吊拆卸作業時,必須選擇合適的吊點。
8.9.9 龍門吊在進行吊卸作業時,要有指揮人員配合指揮,一定要做到指揮信號明確、統一,按指揮信號進行作業。
9.0.1 切斷電源,拆除供電電纜。
9.1.1 單梁門吊,先將司機室電線、電氣、小車電纜、及部份支腳和上橫梁連接螺絲、反轉吊桿等拆除,并拉好各支腳防風鋼纜作吊卸前的準備工作,拆卸時分別將小車、上橫梁、主梁、支腿等吊卸下來,門吊拆卸時間約2~4。
施工現場人員配合解決事宜;確保進入工地后的道路暢通、現場的施工用電、安裝及拆卸時所需占用的場地(汽車吊停放在兩軌道中間位置)
2. 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
9.1為保障國家和集體的財產安全,保障企業的可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為目標,加強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提高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確保按時、按質、按量完成該項工程。
9.2本措施適用于中交一公局滬昆客專貴州段工程指揮部一工區項目部生產活動過程的安全生產、安全防火及其文明生產。
9.3職責
9.3.1項目負責人安全施工職責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安全生產和防火的方針、政策、法規及上級指示,積極搞好本工程的安全工作,是該工程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直接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和防火負主要領導責任;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對各級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積極貫徹進行公司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及時xc事故隱患;搞好該項工程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9.3.2架子隊長安全施工責任
認真貫徹黨和國家的各項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上級指示,積極協助項目負責人搞好安全工作;積極協助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工作,及時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9.3.3安質員安全施工責任
認真貫徹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方針、規定、制度和工作任務,做好本項目的安全管理和監督;宣傳勞動保護工作方針和安全生產知識,協助工程項目負責人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活動;深入安裝及拆卸現場進行安全生產巡回檢查,制止一切違章作業;檢查產品時必須根據國家頒發的有關安全規定進行檢查,嚴格把好安全質量關;確保產品符合國家安全衛生規定;參加因質量所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調查分析。
9.3.4員工安全施工職責
認真學習和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自覺接受對安全生產的監督和指導。積極參加各項安全生產活動,正確使用和愛護設備、工具及防護用具;班前要隨時檢查工具、機械設備、電器及作業環境的安全情況。發現有不安全因素時,應及時處理或報告領導;生產作業時,精神要集中,隨時檢查自己是否安全,自己和他人是否安全,是否處于安全位置;要杜絕錯誤操作,并有權違章作業。
9.4措施
9.4.1. 進入施工現場的所有人員,不準喝酒,應組織全體員工學習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程,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落實安全生產,安裝及拆卸必須要有安裝及拆卸技術交底,作業人員必須按照交底施工,若有問題必須告知安裝及拆卸現場負責人。特殊工種作業的施工人員要持證上崗。
9.4.2按施工現場的需要,做好施工人員的管理工作。施工人員要正確使用防護用品。
9.4.3現場使用的電器應有防雨、防曬設施,并備有消防用品。
9.4.4氧氣瓶、乙炔瓶的使用要符合:兩瓶之間的間距5米、離明火10米;氣瓶必須豎立放置,禁止敲擊、碰撞、暴曬;氣瓶嚴禁沾染油污;乙炔瓶必須裝有減壓閥和防止回火裝置。
9.4.5動火作業時,必須清理周圍的易燃物品,做好防火隔離措施。
9.4.6進入安裝及拆卸現場必須配戴安全帽,凡在離高度基準面2米或2米以上有可能墮落的高空作業,必須系安全帶。
9.4.7起吊重物用的鋼絲繩、卸扣等工具及安全帶等必須經常檢查,保證無磨損、變形、損壞才可使用。
9.4.8 起重機、吊索具、運輸車輛、進場工作前進行一次再檢查確保wq處于良好狀態。
9.4.5 起重、指揮、操作人員使用統一信號,嚴格遵守操作規則和安全規范,并且所有機械、人員均持特種作業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