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結構穩定一直是各項目建設實現過程中的主要目標,尤其對公共建筑而言更是如此,要確保在有自然災害時建筑仍能夠保證結構穩定。盤扣式支撐架搭設穩定要求有以下幾點:
1、搭設須按照經過審批的方案和現場交底的要求進行,嚴禁偷工減料,嚴格遵守搭設工藝,不得將變形或校正過的立桿作為施工材料。
2、搭設過程中,現場須有熟練的技術人員帶班指導,并有人員跟班檢查監督。
3、搭設過程中嚴禁上下交叉作業,要采取切實措施保證材料、配件、工具傳遞和使用穩定,并根據現場情況在交通道口、作業部位上下方設哨監護。
4、作業層上的施工荷載應符合設計要求,不得超載,不得在腳手架上集中堆放模板、鋼筋等物料。
5、腳手架使用期間,嚴禁擅自拆除架體結構桿件,如需拆除須報請技術負責人同意,確定補救措施后方可實施。
6、腳手架應與架空輸電線路保持距離,工地臨時用電線路架設及腳手架接地防雷措施等應按現行行業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技術規范》(JGJ461)的有關規定執行。
7、高處作業規定:
①遇6級及以上大風、雨雪、大霧天氣時應停止腳手架的搭設與拆除作業。
②作業人員上下腳手架采用爬梯,不得攀登支架上下,更不允許采用塔吊、吊車吊裝人員上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