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提高國考斷面水質攻堅成效,近日東莞市生態環境局印發《進一步強化四大國考斷面流域日常監管執法力度工作方案(2019)》,明確十項舉措,重點對茅洲河-共和村斷面、石馬河-旗嶺斷面、東引運河-樟村斷面、東江南支流-泗盛斷面四大國考斷面流域內的涉水企業,包括排放廢水工業企業、工業廢水回用零排放企業、零散廢水產生和轉移企業以及“散亂污”涉水企業,強化日常監管執法。
一是監管與執法相對分離。結合機構改革契機合理調整環境監管執法職能分工,將環境執法相對剝離日常監管,創新環境監管執法體制。
二是強化信訪與執法聯動。圍繞媒體曝光案件、五人以上聯名上訪案件、重復投訴案件以及信訪量集中區域等社會關注熱點、難點和焦點問題,每季度組織召開環境信訪研判分析會,根據研判結果對重點信訪企業、行業、區域開展精準執法,充分發揮環境信訪的“情報站”和“晴雨表”作用。
三是綜合運用新型執法機制。運用突擊檢查、交叉執法、異地執法、聯合執法等執法機制,采取“三不、三直”(即不定時間、不打招呼、不聽匯報、直奔現場、直接檢查、直接曝光)的檢查方式進行突擊檢查,適時調度非轄區的執法力量開展交叉異地執法,定期組織開展深莞惠聯合交叉執法,其中深莞兩地每月開展一次茅洲河-共和村斷面流域跨界聯合執法或交叉執法,深莞惠三市每半年至少開展一次石馬河-旗嶺斷面流域跨界聯合執法或交叉執法,合力打擊插花地違法排污行為。
四是建立臺賬提高執法頻次。提高四大國考斷面流域內涉水企業的監管頻次,由現有每年被抽檢次數至多1次提高到4次,實現對排放廢水的工業企業每季度監察監測聯動全覆蓋,對工業廢水回用零排放企業、零散廢水產生和轉移企業每半年現場監管全覆蓋。
五是加大隨機抽查力度。擴大日常抽查覆蓋面,每季度動態更新污染源信息庫,確保流域內的涉水企業{bfb}納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范圍。提高抽查頻次,對重點排污單位的抽查比例,各執法科由原有的5%提高至10%,各生態環境分局由原有的25%提高至30%。結合各區域環境污染問題,各執法科與生態環境分局按職能分工對四大國考斷面流域內污染源開展專項抽查。
六是適時開展利劍行動。選取流域內工業聚集度高、水環境質量差、環境信訪案件多等環境問題的突出區域,逐個片區開展地毯式網格化清查,對監管范圍內的企業納入日常監管及“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體系長效監管,對監管范圍外的“散亂污”企業移交屬地限期清理。
七是充分運用有獎舉報。力爭2019年第三季度修訂出臺有獎舉報辦法,擴大獎勵范圍,拓展舉報方式,提高獎勵額度;加大有獎舉報辦法的宣傳力度,加強對有獎舉報案件的查處,提升公眾參與環境保護的積極性和監督環境違法行為的便捷性。
八是持續開展環境稽查。各執法科每季度對轄區內的每個生態環境分局至少專項稽查一次,市級每月對各執法科至少專項稽查一次,重點稽查執法科、生態環境分局的日常環境監管執法工作是否規范、到位,大力糾正環境監管執法中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有效遏制環境監管執法中潛在的違法違規苗頭和不正之風。
九是考核通報壓實履職。定期考核并通報各生態環境分局、各執法科的環境監管執法情況,通報典型,約談工作不力、執法不嚴、稽查問題較多的工作落后單位;一旦對環境違法行為縱容、包庇的行為,立即移送通報市生態環境局黨廉辦及紀檢組,依紀依法嚴肅追究責任。
十是加強環保宣傳教育。市級分片區定期組織開展鎮(街)部門、村社區、重點涉水企業的環保普法宣講活動,提供環保政策法規支持;各鎮(街)、村社區利用市鎮媒體和宣傳欄、宣傳標語等,全面宣傳環境監管執法工作情況,重點剖析典型環境違法案件,震懾環境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