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代理條約、銷售條約、收據、裝箱單各一式三份。 2、中文標簽及原標簽電子版。原標簽翻譯件。(或中文標簽綢繆案證明書) 3、出口國衛生證(或者自由銷售證明或者健康證)、 4、出口國產地證、 5、廠家成分分析分析、 6、包裝申明 7、海運/空運提單。 8、別的各口岸經管機構要求供應的單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