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y},初驗。進出境檢測檢疫機構在接受報驗后,對報驗的進出口商品{dy}次舉行抽樣、檢測(或判定)稱初驗。
初驗后,如果對檢測結果有質疑時,應從新抽樣或恰當擴大抽樣數量再舉行一次檢測,以得出初驗的準確結果。對進口商品初驗合格的,對內簽發檢測環境關照單,差別格的對外簽發證書。對出口商品的出口檢測,檢測合格的解決簽證放行,出口預驗初步評定合格的,對內簽發預驗合格證單;檢測差別格的出口商品對內發給差別格關照單。
第二,復檢。經進出境檢測檢疫機構初驗的進出口商品,因種種緣故需求舉行第二次檢測時稱復驗。
對外商業關系人對進出境檢測檢疫機構的進出口商品檢測結果有異議時,可向原進出境檢測檢疫機構要求復驗一次。初驗差別格的出口商品、船艙、集裝箱等,要求人應在加工致理、改善環境后向原進出境檢測檢疫機構要求復驗一次。經出口預驗的商品,在檢測有效期內,因倉儲、天色等客觀條件的影響,商品有可能變質的環境,或需求分批、并批出口,不行以原檢測結果出證時,都應要求復驗一次。
進口商品經收貨、用貨片面驗收差別格,應及時向進出境檢測檢疫機構要求復驗出證。而這里所稱的“復驗”,與上述復驗的觀點差別,是指在收貨、用貨單元曾經驗收的底子長舉行復驗,也可清楚為根據外貿條約劃定,進口到貨經進出境檢測檢疫機構復驗后對外出證。該項“復驗”,實際上是進出境檢測檢疫機構的初驗,應解決正式報驗手續。
第三,重驗。重驗是從新檢測的簡稱。
凡已要求過復驗一次的進出口商品;已超過檢測有效期的出口商品;預驗商品在出口換證時,發現貨品批次混亂,標志、批號、數量與預驗合格證單的記載內容不符的;或原預驗商品經另行并批加工致理,已轉變原來品格環境的;或出口換證時,要求人不行同時供應預驗合格證單的,都應按重驗處置。由要求人從新報請檢測,按初驗解決,并應另繳檢測費等相關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