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將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這將會給醫療行業發展和工作生活帶來哪些變化呢?和我有何關系?新《條例》的進步完善主要體現在4個方面,接下來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原《條例》已難以適應新形勢需要,有必要進行修訂,從制度層面進一步促進行業創新,更好滿足人民群眾對高質量的期待。”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陳永紅說。對比2017版《條例》,新《條例》的進步完善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
一是落實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制度改革要求sjaksyi,進一步夯實企業主體責任;
二是鞏固“放管服”改革成果,優化審批備案程序,對創新醫療器械實行優先審批,釋放市場創新活力,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
三是加強對醫療器械全生命周期和全過程監管,提高監管效能;
四是加大對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提高違法成本。
醫療器械http:///注冊人制度使注冊證持有人不用再背負生產設備、人員、場地等資產運營壓力,使其專注于產品研發,有利于激發醫療器械創新人才積極性,同時將生產委托給有資質和生產能力的企業完成,這種分工能有效抑制醫療器械行業的低水平重復建設,也將加快創新產品的上市和落地。
新《條例》更加強調對醫療器械全生命周期和全過程監管,這就要求監管部門必須與時俱進,不斷建立健全科學監管體系,應用新技術新手段進行智慧監管,廣泛調動社會團體、民眾的監督作用,齊治共管,提高監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