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柴油成套設備,小型生物柴油設備
為緩解能源危機和高油價對中國經濟發展的嚴重影響,國家先后頒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規,如《節約資源法》、《可再生能源法》等,十二五規劃把發展循環經濟、節約資源"作為基本國策。
《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明確指出:“國家鼓勵清潔、高效開發利用生物質燃料、鼓勵發展能源作物。”“生物液體燃料,是指利用生物質資源生產的甲醇、乙醇和生物柴油等液體燃料。”“國家對列入可再生能源產業發展目錄的項目給予專項資金補貼和稅收優惠。”“國家鼓勵各種所有制經濟主體參與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依法保護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者的合法權益。”“石油銷售企業必須將符合國家標準的生物液體燃料納入石油銷售體系,未執行上述規定的造成生物質液體燃料生產企業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并由國務院能源主管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管理能源的工作部門責令整改,拒不改正的處以生物液體燃料生產企業經濟損失一倍以下的罰款。”
2006年6月20日國家財政部公布的237號文件《可再生能源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由國家財政撥專項資金重點扶持生物柴油、醇醚汽、柴油、沼氣應用等可再生新能源發展。
2006年2月,國務院頒布"非公經濟36條":為非公有經濟進入傳統壟斷行業進行商業性資源開發開了綠燈。國家工商總局也下發通知,鼓勵有條件的個體私營企業參與法律法規未禁止的石油、工用事業、基礎設施等壟斷行業、領域的投資與經營。
2006年12月6日,國家商務部公布了《原油市場管理辦法》和《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我國成品油批發銷售市場大門對民營、外企全面打開。這{yt},距我國加入世貿組織時承諾的時間提前了5天。
可以預計,民營資本將在中國能源市場中扮演越來越重要的角色。開發利用生物質能源、石化替代燃料,正面臨著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
綜上所述,一方面,隨著全球能源形勢日益緊張, 汽油、柴油、煤氣、石油液化氣等燃氣價格必將長期居高不下,另一方面,隨著社會的發展,柴油作為民用或工業鍋爐及餐飲燃料油必將被淘汰----響應國家科學發展的政策號召,開發低價、清潔的新型醇基(甲醇)生物柴油、醇基(甲醇)汽油和醇基液化氣液體燃料,替代現有的石化柴油、汽油、煤氣、石油液化氣等傳統使用燃料,改善我國的能源結構,已成為能源發展的必然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