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大重大火災隱患的督促整改力度,切實做好平安消防專項行動,9月17日下午,江蘇省鹽城市人民政府開發(fā)區(qū)管委會正式下發(fā)《關于對鹽城市江動汽油機制造有限公司重大火災隱患進行掛牌督辦整改的通知》(鹽開管辦[2012]58號),決定對鹽城市江動汽油機制造有限公司進行掛牌督辦整改。
此前,消防部門監(jiān)督員在日常檢查中發(fā)現,該單位生產車間內部分室內消火栓被貨物遮擋、生產車間內部分滅火器損壞、生產車間未按規(guī)定配置應急照明燈、擅自將丁類廠房作為丙類倉庫使用,堆放大量可燃物。據此,已構成嚴重的火災隱患,一旦發(fā)生火災事故,極有可能造成重大火災事故。為此,大隊將該情況上報至政府部門。最終經過研究決定,對該單位實施掛牌通報。明確其限期整改火災隱患。
《通知》對督辦部門、責任單位及整改期限進行了明確,強調隱患單位要深刻認識重大火災隱患整改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并立即開展消防安全隱患整改,落實整改方案、整改責任、整改措施和整改資金;在隱患整改過程中,必須高度重視消防安全,建立完善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嚴防死守的方式,確保萬無一失;各督辦部門要齊抓共管、密切配合,全力支持單位整改火災隱患,凡因火災隱患整改不到位而造成重特大火災事故的,將嚴格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