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知道http://.的相關知識嗎
一、香港進口貨代——貨代的運輸標準:
當根據(jù)運輸單據(jù)無法明確貨代在運輸合同中法律地位時,相關標準條款或立法往往通過考查貨代對貨物運輸過程的實際參與程度來確認貨代的法律地位。
德國運輸法(HGB)規(guī)定:貨代進行組織集中不同來源的貨物以同一運輸工具進行運輸時應被認定為承運人。
NCBFAA標準條款認可,貨代在占有貨物的情況下,可以作為承運人、倉儲人或包裝人,從而對貨物承擔相應的責任。在其他情況下,貨代根據(jù)本標準條款只是作為代理人而出現(xiàn)。
FIATA標準規(guī)則的第7.1部分中關于貨代作為承運人出現(xiàn)的責任規(guī)定:當貨代運用其自己的運輸工具實際從事運輸時,貨代作為運輸合同當事人而承擔責任。
二、http://.——貨代的法律地位:
1.就承運人而言,貨代在簽發(fā)貨代提單之前,已經(jīng)從承運人那里獲得以貨代本人委托運人的海運提單。只要貨代在這樣做的過程中,具備貨主的委托授權并在授權的范圍內(nèi)行事,則可以認定在作為委托人的貨主、貨代與承運人之間存在隱名代理關系。提單作為運輸合同的證明,只是初步證明存在運輸合同關系的托運人與承運人,只要具備充分證據(jù)證明貨主與貨代之間的委托代理關系,就允許承運人行使選擇權,以及貨主行使介入權,以使得提單所證明的貨物運輸關系直接約束作為委托人的貨主與承發(fā)運人。同時,這種認定擴大了承運人追索運費及其他相關費用的對象的范圍,有利于承運人利益的保護。
2.就托運人而言,其與簽發(fā)這種貨代提單的貨代之間是一種什么樣的法律關系,這就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應看提單上關于簽發(fā)人的具體規(guī)定,提單上用于確認承運人身份的記載有三處:提單抬頭、提單簽單章以及提單背面的“承運人識別條款”。對于提單背面的“承運人識別條款”,鑒于其有可能使承運人有機會規(guī)避{zd1}限度的義務,因而否認其效力是大勢所趨,故審判實踐中一般根據(jù)前兩者來認定,且尤以簽單章為優(yōu)先。
貨代若要保持代理人的法律地位,必須在貨代提單中以確切無疑的語言加以表明,其中最為簡單的方法就是提單上的簽單章表明貨代只是作為代理簽發(fā)提單(asagentonly)。否則,就只能認為貨代提單是由貨代以自己名義簽發(fā)的,否則則應依此提單承擔貨物運輸?shù)呢熑?,{wy}的例外就是貨代提出相反證據(jù),或委托人承認這種委托代理關系的存在,并且只能約束委托人本身。
根據(jù)實際參與運輸標準,貨代對于貨物的占有(包括倉儲、包裝);或是對自己的交通工具(包括車輛、集裝箱的)的使用;或是對不同貨主的貨物的集運,都可能造成將貨代人定位為承運人的結果,從而使其承擔在上述過程中的貨物滅失、損害以及遲延的責任,而不論提單上的規(guī)定如何。
深圳市卓域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是主要從事香港快件進口,香港進口清關,國際快遞進口,德國進口快遞,美國進口快遞,紅酒香港進口,食品進口清關,http://.的物流服務供應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