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全國范圍內受保護,其他任何人均不能使用。
2、注冊商標是一種可以留傳后世永續存在的企業最重要的無形資產,可以轉讓、繼承,作為財產投資、抵押等。
3、產品容易進入大商場或超市銷售,越來越多的大商場或超市只允許有注冊商標的商品進入。
4、大多數消費者認為使用了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更可靠,容易贏得消費者的信任。
5、避免費心設計的商標被他人搶先注冊。因為我國對同一商標注冊申請實行“申請在先”的原則,申請在后者非但不能獲準注冊該商標,而且連再使用也是不允許的,否則即構成侵權。
6、避免無意侵權,支付巨額賠償費,新的司法解釋規定賠償金額由被侵權人自己說了算。
7、商標作為企業上市的必要先決條件,是企業成長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為日后企業多元化集團化做鋪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