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通過調查梳理發現,在廣東、北京、上海等地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中,低收入群體占到六成左右,但是在使用公積金dk的職工中,低收入群體僅占到三成左右。
目前,住房公積金繳存的主要群體和通過公積金dk購房的群體出現分化。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通過調查梳理發現,在廣東、北京、上海等地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中,低收入群體占到六成左右,但是在使用公積金dk的職工中,低收入群體僅占到三成左右。
與之對應的情況則是,中等收入群體在繳存公積金職工中占比比較低,而在使用公積金dk的群體中又占比{zg}。
住房公積金制度,本是為了幫助低收入者購房所設立。上世紀90年代初,我國推行住房制度改革時,職工單位不再負責向職工分配住房,而是由職工自己出一點,單位補貼一點,逐月繳納住房公積金,職工在購房時,可以申請公積金dk。(工業廠房)
從這一性質可以看出,公積金是類似于互助性質的一種基金,只是它的用途規定為購買住房。當時各大城市的房價剛剛啟動,職工申請一筆公積金可以解決購房費用的相當大一部分,而公積金dk的利息又低于銀行的商業房貸,因此購房者對此普遍抱歡迎態度。對于低收入群體來說,住房公積金對他們購房的幫助作用十分明顯。
最近幾年,隨著房地產市場調控的深入,公積金被作為調控工具反復運用,房價稍有下跌就放寬可貸額度,房價漲得過快又收緊可貸額度,這使得公積金逐漸遠離了它的本來面目,也很難起到幫助低收入者購房的作用了。(pugycf2013)
但是,幫助低收入者以盡可能低的代價完成購房,是各級政府在房地產市場上向民眾所承諾的“兜底責任”中的組成部分,鑒于目前這種狀況,各地政府應該開通多種途徑,使低收入者能夠盡可能地減輕購房負擔。
比如,在目前公積金dk趨于收緊的情況下,地方政府可以考慮設置一定的標準,讓符合條件的低收入者申請商業房貸,銀行按公積金dk利率向jd者收取利率,由政府財政向銀行補足兩者之間的利差。通過這樣的政策創新,低收入者仍然能夠享受到足夠的公積金dk紅利,減低購房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