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用術語
名稱 符號 單位 說明
光線和輻射
光是電磁波輻射到人的眼睛,經視覺神經轉換為光線,即能被肉眼看見的那部分光譜。這類射線的波長范圍在360~830nm之間,僅僅是電磁輻射光譜非常小的一部分。
光通量 Ф 流明LM 光源發射并被人的眼睛接受能量的總和即為光通量。
光強 I 坎德cd 光的強度,可見光在某一特定方向角內所放射的強度。
照度 E 勒克斯Lux 照度是光通量與被照面積之間的比例系數。1Lux即指1Lm的光通量平均分布在面積1㎡的平面上的明亮度。
色溫 K 開爾文
(k) 當光源所發出的光的顏色與“黑體”在某一溫度下輻射的顏色相同時,“黑體”的溫度就稱為該光源的色溫。“黑體”的溫度越高,光譜中藍色的成分則越多,而紅色的成分則越少。例如:白熾燈的光色是暖色,其色溫表示為2700K,而日光色熒光燈的色溫表示方法則是6000K。色溫以{jd1}溫度K來表示,色溫值越高,表示冷感越強,色溫越低暖感越強,越柔和,通常大部分光源設計集中在2700K~4300K及5800K~6700K兩個色溫位置。
光色 光色實際上就是色溫,大致分為三大類:暖色<3300k、中間色3300k~5000k、日光色>
5000K,由于光線中光譜組成有差別,因此即使光色相同,光的顯色性也可能不同。
顯色性
原則上,人造光線應與自然光線相同,使人肉眼能正確辨別事物的顏色。當然,這要根據照明的位置和目的而定。光源對于物體顏色呈現的程度稱為顯色性。通常叫做“顯色指數”(Ra)
燈具效率 燈具效率(也叫光輸出系數)是衡量燈具利用能量效率的重要標準,它是燈具輸出的光通量與燈具內光源輸出的光通量之間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