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例:王先生30歲購買10萬保額的“健康福星增額終身重大疾病保險”,20年繳費,年繳保費8500元,在保單經過整年度滿20年后,保險利益如下:
(1)健康賬戶20萬元,其計算方式為:10萬元 ×(1+ 5%×20年)=20萬元
如果此時患有33種重大疾病中的一種,一旦確認屬于保單保障范圍內的責任,即可以得到20萬元的重大疾病保障金;
(2)身價賬戶20萬元,其計算方式為:10萬元 ×(1+ 5%×20年)=20萬元
如果他時不幸因疾病(合同外疾病)或意外身故,可以得到20萬元的身故保障金;
(3)如果健康地生活,在滿66周歲后還可以將對應現金價值的全部或部分轉換為養老年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