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國家和地區(諸如BVI、澳門、薩摩亞、開曼等)制訂出一些特別寬松的稅制來吸引世界各地的投資者前往該國注冊海外公司(亦稱為注冊離岸公司)。此類公司基本不征任何稅項,只收年度牌照費。同時所有的國際性銀行都承認這類公司,且提供開設銀行賬戶及財務運作服務。部份海外公司還可在其它國家或地區上市。
海外公司與一般有限公司相比,主要區別在稅收上,海外公司的離岸收入不須征收任何稅項,也不須稅務申報,而且海外公司的股東資料,股權比例,收益狀況等均享有高度保密權利。注冊海外公司的用途一般在于
-
稅務策劃
-
作為控股公司
-
國際貿易
-
商業投資
-
境外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