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提高環評工作的科學性和公正性,反映受本項目建設影響公眾和有關專家的意見,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法》的規定,按《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環發2006[28]號)和《關于印發《廣東省建設項目環保管理公眾參與實施意見》的通知》(粵環[2007]99號)的要求開展公眾意見調查和信息公開工作。評價單位協助建設單位開展此項工作,并進行技術指導。
公眾參與調查實施10.2.1 調查范圍及對象
公眾參與調查范圍為項目沿線居民。
公眾調查對象主要是公路沿線居民,主要為受影響范圍內的居民--、、、村居民,參與調查的個人中居住于項目環境(含風險事故)影響范圍內的個人數量為{bfb},大于70%,符合《廣東省建設項目環保管理公眾參與實施意見》的要求,包括當地農民、工人、政府工作人員、教師等。
公眾參與目的
1、促使公眾了解項目建設的目的、規模、建設地點等,及項目建設過程中、建成后可能對公路沿線帶來的各方面影響及擬采取的對策和措施,讓公眾對其發表意見,滿足其知情權,以便取得公眾的充分理解、支持和合作;
2、通過對當地群眾長期居住、生活環境的親身體驗和直觀感受的征詢結果,可幫助分析該地區環境污染特征和各環境要素的現狀質量水平,以表征環境影響評價的客觀程度,保護公眾的切身利益;
3、公眾對環境影響評價所涉及到的自然環境、社會經濟、農業生態、生產生活要素等資源較為熟悉,用公眾參與的形式,邀請他們參與環境資源保護措施的擬定,了解他們的要求,可使本評價提出的各項環保措施更加切實可行,保證措施的有效性和針對性;
4、使公眾有機會對項目建設的可行性充分發表意見,保證項目建設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的和諧統一。
本信息由聊城環評公司整理提供,聯系人賈經理:15864928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