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洲理明貿易有限公司是一家專業從事銀行承兌匯貼息、銀承會的高新技術企業。公司擁有{yx}的專業技術人才,采用科學、完善的管理營造和諧創新的工環境,為客戶提供充分可靠的產品及體系,全力滿足客戶的需求是我司的至上目標。
廣州市洲理明貿易有限公司于2015-02-02在廣州市番禺區市橋街環城東路121號注冊成立以來,從事商務、金融、其他金融領域。目前,分公司及辦事處已遍布全國多個城市及地區。建立起了一個以廣州市、番禺區為中心,覆蓋全國的產品經銷和網絡。客戶申請材料業務申請書;出人的資格證明文件;出人經審計的近三年的財務報表、報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財務報表;董事會決議;注明以銀行承兌匯為結算方式的真實商品交易或合同;出人到期支付的資金來源證明,包括:銷售合同、資金計劃等;擬采用第三方保證、抵押或質押方式擔保的,比照保證、抵押或質押提供相應資料。銀行承兌匯托收遭到退的處理方法:銀行承兌匯貼現行在托收據時,如果遇到承兌行退情況,會收到托收憑證第四聯、第五聯、銀行承兌匯和委托收(托收承付)結算全部(部分)拒絕付理由書。 銀行承兌匯貼現行在托收據時,如果遇到承兌行退情況,托收行業務處理中心收到承兌行發來的托收憑證第四聯、第五聯、銀行承兌匯和“委托收(托收承付)結算全部(部分)拒絕付理由書”(以下簡稱“拒付理由書”)方憑證聯(第三聯)、收賬通知聯(第四聯),核對無誤后及時通知客戶經理該己退回。客戶經理在拒付理由書方憑證聯(第三聯)上簽收后,業務處理中心將 據、第四、五聯托收憑證和拒付理由書收賬通知聯(第四聯)移交客戶經理??蛻艚浝韺?據按規定辦理入庫續。業務處理中心在留存的托收憑證第二聯的“備注”處注明“拒絕付”字樣,將拒付理由書方憑證聯(第三聯)和托收憑證第二聯保管備查,同時通過綜合業務網絡系統“委托收發出核銷”交易進行核銷。 據被退回后,客戶經理依據《據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向貼現申請人等據債務人行使追索權。在收回項后,將據和拒付理由書收賬通知聯(第四聯)退還貼現申請人,或在貼現申請人出具相關證明后,由業務處理中心重新辦理 據托收。 銀行承兌匯托收行為客戶辦理 據托收時,如果遇到承兌行退情況,在收到承兌行發來的托收憑證第四聯、第五聯、據和拒付理由書方憑證聯(第三聯)、收賬通知聯(第四聯),核對無誤后及時通知持人該己退回。持人在拒付理由書方憑證聯(第三聯)上簽收后,支行將據、第四、五聯托收憑證和拒付理由書收賬通知聯(第四聯)退給持人。留存的托收憑證第二聯的“備注”處注明“拒絕付”字樣,將拒付理由書方憑證聯(第三聯)和托收憑證第二聯保管備查,同時通過綜合業務網絡系統“委托收發出核銷”交易進行核銷。
廣州市洲理明貿易有限公司的銀承會銀行承兌匯貼息、銀承會一直受到廣大客戶的好評與賴。嚴格實施質量體系管理,切實把好產品質量關。樹立“質量為根本、譽為口碑、客戶為至上”的經營理念,開拓進取,提高產品質量是我們的不懈追求。想要了解更多息,請訪問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