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校服選擇時,由于設計師的缺失,導致款式單一,審美性差,缺乏時尚感http://
我國的中小學校從20世紀90年dk始普及運動裝,一直到現在,運動服幾乎就是校服的代名詞。目前我國還沒有校服的專業品牌和加工企業,很多學校的校服甚至款式色彩等wq相同,{wy}的區別只在于前胸或后背上學校的拼音簡寫。同時,作為校服的運動服在款式結構上沒有性別差異,以運動服作為校服,也就不能體現學生時代性特別是進入青春期后學生的心理和生理的特征。校服的設計不能從中小學階段開始性別的教育,不能不說是校服設計的一個失敗。因此,沒有性別差異的運動服不適宜作為校服,更不要說時尚美觀的設計了。http:///cliptg/xsfz_sjz.html
2.校服的質量不過關,存在危害學生健康的重大隱患http:///cliptg/cl3_sjz.html
目前我國關于學生校服的標準主要有:行業標準FZ/T73021-2004《針織學生服》、FZ/T81003-2003《兒童服裝、學生服》;國家標準GB/T22854-2009《針織學生服》、GB/T23328-2009《機織學生服》。這些標準對于校服的面輔料、工藝、染色劑等的選用都有嚴格的規定,但是很多地方的校服在選購時沒有對這些標準加以認真審查,導致購買的校服質量差,穿著時出現起毛起球、易掉色、不透氣、開線、破損等問題,甚至于校服中有斷掉的機針,加上染色劑的低劣導致甲醛和pH值超標,嚴重危害學生的健康。學校關注的是校服的款式和價格,忽略了校服的“甲醛”、“pH值”等是否超標問題。
3.學校在選購校服時人性化缺失
學校在選購校服時沒有注意作為校服的主體———學生的心理,以及家長的訴求,很多地方的學校在采購校服時不是招標的形式,校服的購買方式也只有一種,那就是款式和價格由學校指定,由學生根據身高和體重上報所需要的型號。這種不透明的收費形式和強制性的購買方式使越來越多的家長不滿。學生對于千篇一律的運動服也不感冒,只有在每周的升旗儀式上才穿。作為直接的消費者,家長尤其是學生本身應該有參與選擇校服的權利,對于校服應該聽取他們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