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店貨架上商品陳列的基本原則
商品陳列已經成為一門重要的科學,已經沒有哪個投資者會否定巧妙的商品陳列給店面帶來的利益。它是無聲的促銷員,而我們要面臨的{zd0}問題,就是如何利用有限的空間創造出{zd0}的利潤。 便利店商品陳列是一門科學,它是無聲的促銷員,而我們要面臨的{zd0}問題,就是如何利用有限的空間創造出{zd0}的利潤。
先進先出原則
生產日期在先的商品擺放在銷售前端,防止商品損耗。
貨簽對位原則
商品與價格簽一一對位,價格簽包括POP、價格立牌、貼簽等標明商品價格或性能的標識。
分類陳列原則
一般按用途、性能、顏色、品牌、大小對商品進行分類組合。
縱向陳列原則
當該類商品品種數超過4種時,商品陳列時應由上至下縱向擺放。
關聯陳列原則
按使用目的、
用途、賣給誰等關聯關系,使商品組合起到互補和延伸的作用。
配色協調的原則
相臨商品之間顏色、形狀、大小反差不應過大;縱向陳列的商品上下之間的顏色反差不應過大。一般由暖色調至冷色調過度(冷暖交替陳列應注意配色的和諧)。
黃金位陳列原則
貨架離地約 120至160厘米的區域、堆頭、端架、臨通道區域應陳列高利潤商品、季節性商品或需突出陳列的tj商品。
陳列量與銷售量及采購量相協調的原則
依據價格中心線的原理指導陳列、調整商品結構和采購;確保主力商品的貨架空間和規模優勢,減少替代性商品對主力商品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