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驗收通過
1、對竣工驗收情況進行匯總討論,并聽取質量監督機構對該工程質量監督情況;
2、形成竣工驗收意見,填寫《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和《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驗收小組人員分別簽字、建設單位蓋章;
3、當在驗收過程中發現嚴重問題,達不到竣工驗收標準時,驗收小組應責成責任單位立即整改,并宣布本次驗收無效,重新確定時間組織竣工驗收;

4、當在竣工驗收過程中發現一般需整改質量問題,驗收小組可形成初步驗收意見,填寫有關表格,有關人員簽字,但建設單位不加蓋公章。驗收小組責成有關責任單位整改,可委托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復查,整改完畢符合要求后,加蓋建設單位公章;
5、當竣工驗收小組各方不能形成一致竣工驗收意見時,應當協商提出解決辦法,待意見一致后,重新組織工程竣工驗收。當協商不成時,應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質量監督機構進行協調裁決;
工地現場協調管理制度
4、各施工單位應在臨設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相應臨設安排方案,在正式開工前15天應向甲方報送有關施工組織設計,經甲方工程部簽字認可后方可進行施工安排,正式動工前{yt}必須提交開工報告。
5、各施工單位必須fu從甲方現場表的協調安排,fu從監理公司的技術指導和監督。

6、施工現場內各單位之間bao括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等所有協調安排事項,均應以書面形式傳達,如有特殊情況需立即口頭處理時也必須在12小時內完善正規手續。
7、現場所有往來文件均以標準打印文本為準,并妥善保存。如非標準打印文本各單位有權拒絕簽收,相應產生的影響和責任由發出方承擔。所有發出的文件均應有簽收回執。
建設工程從立項到竣工驗收,所需備案,總結分享!
1、編制可研報告,取得發改委“立項批復”。
2、取得國土局“用地預審意見”。
3、取得環保局“環境評估審查意見”。
4、取得規委給發改委的“規劃意見函復”。
5、取得規委給建委的“規劃意見函復”。

6、取得建委的“選址意見通知書”。
7、取得發改委的“招投標方式通知書”。
8、委托招投標理公司完成設計招投標,發出中標通知書,取得規委的“設計招投標備案回執”。
9、取得規委的“規劃意見通知書(選址)”。
10、完成方案設計,取得規委的“設計方案審查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