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人才引進家屬落戶政策
家屬bao括:父母、配偶和孩子,一般指直系親屬。家屬落戶的方式有兩種:隨遷(同步落戶)、投靠(異步落戶)。
隨遷是指在本人辦理人才引進落戶的同時辦理家屬落戶。
投靠是指本人通過人才引進落戶天津后再辦理家屬落戶。
那么,什么時候可以辦理隨遷,什么時候可以辦理投靠,這里是有相關政策規定的,不過無論是投靠落戶還是隨遷落戶,有一個首要的前提就是本人必須在天津有合法固定住所,即有房產,而且要求是70年大產權。下面落戶幫為您逐一解讀。
父母落戶:父母落戶不能隨遷,只能走投靠落戶。父母落戶須滿足以下條件:父親年滿60周歲,母親年滿55周歲,在津居住,被投靠人本人戶口均在津且來津落戶滿十年以上,父母雙方均應達到政策規定條件后一并上報;配偶及子女落戶:
配偶及子女可通過隨遷和投靠兩種方式落戶天津,但須達到規定條件。
配偶及子女隨遷落戶: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有自己名下住房的人員,準予在津落戶,配偶及其18周歲以下子女可以隨遷;大學本科學歷,年齡不滿35歲的已婚人才,在夫妻雙方同時符合引進人才的標準時,其配偶和子女可以隨調(遷)。具有全日制本科學歷,年齡在35周歲以下的人員,準予在津落戶,在津落戶滿三年的,準予配偶落戶。

留學人員來津工作或為津fu務,用人單位可以多種方式支付報酬,可按現行規定辦理,也可以由用人單位與留學人員協商確定。
來津工作的留學人員,其子女入托、入學、轉學,由其居住地所在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安排教學質量較好的所、校,不收取政.府規定以外的任何費用。已在國外高校就讀的子女,可申請在天津市屬高校插班學習。
對回國工作的高層次留學人才的住房,采取用人單位發放一定住房補貼的辦法,由其租住或購買。單位不能為留學人員解決住房的,天津市留學fu務中心提供留學人員周轉房供其短期使用。
對高層次留學人才的報酬,應與其本人的能力水平、對我市的貢獻和所創造的經濟社會效益掛鉤,并建立競爭激勵機制,根據其職務(崗位)變化和貢獻大小進行調整。
我市電子信息、生物技術與現醫藥、新能源、光機電一體化、新材料以及環保產業等高新技術領域引進的高層次留學人才報酬,可由所在單位比照其在國外的收入標準協商確定。高層次留學人才來津,隨歸子女在國外學習5年以上,回國后在3年內參加中,可參照歸國華僑子女入學的照顧條件給予加分。

海外留學回國人員來津創辦企業、最.低注冊資金為1萬美元,享受外商投資企業的待遇。凡在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天津新技術產業園區的留學生創業園開辦企業,經所在區人事部門審核,在稅收、場租、資金扶持和信息fu務等方面,享受所在區的優惠政策。市留學fu務中心為留學人員創辦企業提供政策咨詢。
留學人員和華僑、華人中高級人才在國外或來津工作期間,其合法提供的國外新產品、新工藝、新技術或科研成果被采納投產,由使用單位給予一次性成果轉讓費或連續3年按其產生年經濟效益的稅后利潤5%獎勵本人,也可將其提供的合法科研成果作價入股,參與企業收益分配。對在國外承擔我市科研課題,其成果應用后產生良好經濟效益,屬專利的按雙方協議支付專利使用費;非專利的,3年內每年按其產生經濟效益的稅后利潤的30%獎勵本人。
在留學國取得博士學位、在國外具有兩年以上工作經驗、本市急需專業的高級科技人員,來津工作后其工資水平可以按照市場工資價格確定。經市職稱主管部門認定,可以不受所在工作單位的崗位數額限制,直接報評高級專業技術職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