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執行器一般由下列部分組成:
專用電動機,特點是過載能力強﹑起動轉矩大﹑轉動慣量小,短時﹑斷續工作。
減速機構,用以減低電動機的輸出轉速。
行程控制機構,用以調節和準確控制閥門的啟閉位置。
轉矩限制機構,用以調節轉矩(或推力)并使之不超過預定值。
手動﹑電動切換機構,進行手動或電動操作的聯鎖機構。
開度指示器,用以顯示閥門在啟閉過程中所處的位置。

電動執行器計算與選型比較而言,選型要重要得多,復雜得多。因為計算只是一個簡單的公式計算,它的本身不在于公式的準確度,而在于所給定的工藝參數是否準確。選型涉及到的內容較多,稍不慎,便會導致電動執行器選型不當,不僅造成人力、物力、財力的浪費,而且使用效果還不理想,帶來若干使用問題,如可靠性、壽命、運行質量等。

故障現象:無論現場給什么信號電機都不動作
故障判斷和檢修過程:
直接在電機繞組間通電,電機也不傳,抱閘拆下通電電機還是不轉,檢測電機繞組阻值均正常,手輪搖執行機構動作正常。檢測的結果都正常就是通電時電機不轉,此時懷疑電機的轉子,把電機拆開,發現轉子用手都擰不動,原來轉子和電機端蓋之間已有一層堅固的灰,把這層灰qc之后,加上一點潤滑油,用手就可以擰動了。重新把電機裝好并與執行機構配合裝上,通電正常,重新調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