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吊裝作業人員必須持有特殊工種作業證。吊裝重量大于10噸的物體須辦理《吊裝安全作業證》。《吊裝安全作業證》格式見附錄。
5.2 吊裝重量大于等于40噸的物體和土建工程主體結構,應編制吊裝施工方案。吊物雖不足40噸重,但形狀復雜、剛度小、長徑比大、精密貴重,施工條件特殊的情況下,也應編制吊裝施工方案。吊裝施工方案經施工主管部門和安全技術部門審查,報主管廠長或總工程師批準后方可實施。
5.3 各種吊裝作業前,應預先在吊裝現場設置安全警戒標志并設專人監護,非施工人員禁止入內。
5.4 吊裝作業中,夜間應有足夠的照明,室外作業遇到大雪、暴雨、大霧及六級以上大風時,應停止作業。
5.5 吊裝作業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安全帽應符合GB 2811的規定,高處作業時必須遵守HG 23014的規定。
5.6 吊裝作業前,應對起重吊裝設備、鋼絲繩、攬風繩、鏈條、吊鉤等各種機具進行檢查,必須保證安全可靠,不準帶病使用。
5.7 吊裝作業時,必須分工明確、堅守崗位,并按GB 5082規定的聯絡信號,統一指揮。
5.8 嚴禁利用管道、管架、電桿、機電設備等做吊裝錨點。未經機動、建筑部門審查核算,不得將建筑物、構筑物做為錨點。
5.9 吊裝作業前必須對各種起重吊裝機械的運行部位、安全裝置以及吊具、索具進行詳細的安全檢查,吊裝設備的安全裝置要靈敏可靠。吊裝前必須試吊,確認無誤方可作業。

所駕駛吊車的起重量、幅度、起重高度、起重速度與吊車穩定性的關系。
所駕駛吊車的一般構造、性能和工作原理。
指示、限位和保護裝置的調整使用知識。
起重指揮信號。一般構件的捆綁方法、吊點選擇、起吊知識與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所駕駛吊車
1 、起重機械通常具有龐大的結構和比較復雜的機構,作業過程中常常是幾個不同方向的運動同時操作, 技術難度較大。
2 、能吊運的重物多種多樣,載荷是變化的。有的重物重達上百噸,體積大且不規則,還有散粒、熱融和易燃易爆危險品等,使吊運過程復雜而危險。
的裝、拆理程序,注意事項以及聯結螺栓的規格,常用潤滑油料和鋼絲繩的基本知識。

(三) 不準使用變質的液壓油。濾清器必須定期清洗。
(四) 清洗油箱及濾清器,應使用煤油或汽油。洗凈涼干后,再用液壓油清洗一次方可裝入新油。
(五) 液壓油箱的油面高度,應按油箱油面標尺高度加注,吸油管不許漏氣或堵塞。
(六) 液壓系統使用的液壓油,隨工作環境氣溫的不同而有區別。在氣溫高于15℃的地區,可采用20號機械油;在氣溫低于15℃地區采用10號航空液壓油。當工作溫度介于上述兩種情況之間時, 可在 換季時將上述兩種油交替使用。
在使用20號機械油時,液壓系統的油溫不得超過70℃;在使用10號航空液壓油時,不得超過50℃。如有過熱現象,則應檢查液壓系統是否堵塞,溢流閥和平衡閥是否失靈。在夏季液壓系統油溫升到 70℃ 時,應停止工作,并采取降溫措施,待油溫降到正常值時,方可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