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多式聯運的優點:
1、責任統一,手續簡便;2、節省費用,降低運輸成本;3、減少中間環節,時間縮短,運輸質量提高;4、運輸組織水平提高,運輸更加合理化;5、實現門對門運輸;6、其他(從政府角度來看,發展國際多式聯運具有以下重要意義:利于加強政府對整個貨物運輸鏈的監督與管理;保證本國在整個貨物運輸過程中獲得較大的運費收入比例;有助于引進新的先進運輸技術;減少外匯支出;改善本國基礎設施的利用狀態;通過國家的宏觀調控與指導職能保證使用對環境破壞最小的運輸方式達到保護本國生態環境的目的)
航空運單的主要內容之五:
16.運輸聲明價值(Declared Value for Carriage):在此欄填入發貨人要求的用于運輸的聲明價值。如果發貨人不要求聲明價值,則填入'NVD(No value declared)'。17.海關聲明價值(Declared Value for Customs):發貨人在此填入對海關的聲明價值,或者填入'NCV(No customs valuation)',表明沒有聲明價值。18.目的地機場(Airport of Destination):填寫最終目的地機場的全稱。19.航班及日期(Flight/Date):填入貨物所搭乘航班及日期。20.保險金額(Amount of Insurance):只有在航空公司提供保險業務而客戶也有此需要時才填寫。21.操作信息(Handling Information):一般填入承運人對貨物處理的有關注意事項,如'Shipper|s certification for live animals(托運人提供活動物證明)'等。
聯合運輸合同
聯合運輸合同,簡稱聯運合同,是指當事人約定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承運人通過銜接運送, 用同一憑證將貨物運送到指定地點,托運人支付運輸費用而訂立的協議。
聯運合同發生貨物損壞、滅失等情況,需要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時,承擔責任的原則與一般貨物運輸合同不同。在聯運合同中,不論屬于何方責任,均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先行賠償,再由終點階段的聯運方向負有責任的承運方追償。這樣規定的目的,是為了防止承運部門之間互相推卸責任,從而保護收貨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