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險源評估工作要求:
⑴危險源評估工作必須由具有注冊安全評價資質的人員或注冊安全工程師支持進行。
⑵危險源評估小組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指導性文件、規程以及規范等評價依據。
⑶評估過程中參加評估人員必須明確評估危險源的對象、范圍和評估的目的,熟知現場實際情況。
⑷安全評估內容和工作程序必須符合國家行業規范規定的內容和標準,并提出切實可行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建議。
⑸必須在對評估結果分析歸納和整合的基礎上,列出主要危險、有害因素的評估結果,指出現場應重點防范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明確重要的安全對策措施,并做出安全評估結論,編寫危險源評估報告。
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是重大危險源控制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企業應負責制定現場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且定期檢驗和評估現場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程序的有效程度,以及在必要時進行修訂。場外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由政府主管部門根據企業提供的安全報告和有關資料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目的是抑制突發事件,減少事故對工人、居民和環境的危害。因此,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提出詳盡、實用、明確和有效的技術措施與組織措施。政府主管部門應保證將發生事故時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正確做法的有關資料散發給可能受事故影響的公眾,并保證公眾充分了解發生重大事故時的安全措施,一旦發生重大事故,應盡快報警。
每隔適當的時間應修訂和重新散發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宣傳材料。
重大危險源的安全評估報告應bao括以下內容:
(1)安全評估的主要依據;
(2)重大危險源的基本情況;
(3)危險、有害因素辨識與風險評價;
(4)可能發生事故的類型、嚴重程度及影響范圍;
(5)重大危險源等級;
(6)控制對策措施;
(7)應急救援預案編制、演練及效果評價;
(8)評估結論與建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