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們與國際經濟接軌,我國企業及個人的品牌意識也再不斷的加強。
種種原因都造成了我國的商標注冊量一時間暴漲,注冊量的增加就產生了巨大的利潤,于是乎全國各地區產生了大量的商標理機構。但不是每個理機構都具備擁有專業的團隊,因此一些不專業的理機構為了競爭跟利益,就從降低注冊費用上做文章來誤導消費者。
于是注冊商標的客戶為了價格方面便宜就匆匆注冊了商標,但重點是他們忘記的最重要的問題,它就是注冊成功率。

商標也是有法律的依據。根據商標法第六十三條規定: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該商標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

對惡意侵犯商標專用權,情節嚴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確定數額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確定賠償數額。賠償數額應當bao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注冊商標許可使用費難以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三百萬元以下的賠償。

各位企業主需要權衡下是自己直接去辦理商標申請,還是委托理機構合適?哪個有利?哪個有弊?
商標申請一開始有兩條途徑:來北京國家商標局直接辦理,委托具有資質的理機構辦理,現在多了一條途徑:到各省己開設的商標受理處辦理。有的企業就會認為即然商標申請可以實現在家門口辦理了,那么商標理機構的存在還有必要么?
首先,各位企業家需要做自己測試一下,看看自己是否可以去直接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