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電設備制作工作準入規范:為引導風電設備制作工作健康開展,避免風電設備產能盲目擴大,鼓勵優勢公司做大做強,優化工業結構,規范商場秩序,將我國風電配備制作業培育成具有世界競爭力的新興工業,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工業方針,特定本準入規范。 本準入規范適用于出產并網型風力發電機組(以下簡稱風電機組)的風電設備公司。

裝置場所請求:現在國內風電場施工及設備寄存場所首要有兩種類型,一種是在現場建立暫時寄存場所,風機設備到貨后會集寄存在暫時倉庫,裝置時再二次運送到吊裝點。另一種是直接將風機設備運送到吊裝現場寄存不再二次運送。為了節省運送的本,不斷增加的風電場選用風機設備一次到位的方法。但這么也加大了對裝置場所的請求,每個裝置場一切必要能夠寄存一臺套風機的悉數設備。

在首要辦理人員應提早進入施工現場,搜集現場施工材料和周圍環境、自然環境材料,然后依據施工特色提早采納相應有效的辦法,充分利用本地的資本,以確保施工正常有序進行。履帶吊搬運時,速度通常不宜超越500m/h(因為吊臂長,吊機容易發生意外而側翻),搬運前用推土機把行車路線推平。塔筒內工作時有必要做好漏電保護辦法,查看電源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