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制度》及《企業會計準則》和北京市各項稅收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開展理記賬業務。
2、根據甲方的經營特點和管理需要,選擇相應的會計核算制度。
3、設計會計憑證傳遞程序,做好憑證簽收工作,指導甲方按《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妥善保管會計檔案并在合同終止時辦理會計工作交接手續。
4、按有關規定審核甲方提供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冊,及時編制會計報表。
5、妥善保管甲方的所有會計資料,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資料丟失,應由乙方負責彌補并承擔由此引起的經濟損失。
6、對工作中涉及的甲方商業ji密和會計資料嚴格保密,不得隨意向外透露、出示和傳遞。
7、稅務部門到甲方檢查工作,必要時乙方列席會議,根據需要向稅務部門匯報理記賬內容。

記賬的必要性
一個單位是否選擇“理記賬”取決于該單位是否具備配備專職會計人員的條件,這應該由各單位根據自身會計業務的需要自主決定。一般而言,單位規模的大小、經濟業務和財務收支的繁簡程度、經營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