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zheng持有人具備以下條件的,可按規定申請積分:
(一)在我國境內具有合法有效戶籍身份;
(二)持有有效的居住正;
(三)被在津的團體、事業單位、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招用(或者在津投資辦企業),且依法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滿1年、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四)在津具有合法穩定的落戶地點(bao括: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名下私有產權住房、軍產房、經相關部門認定具備常住戶kou登記條件的公產房、公寓等住房;用人單位及市、區縣所屬人力資源中介機構的集體戶kou);
(五)居住正積分達到申報指導分值。(申報指導分值可隨居住正積分指標體系進行調整,2016年申報指導分值為140分)。

天津人才引進條件匯總:
具有普通院校全日制本科學歷, 35周歲以下(含35周歲)的外省市人員或者戶kou在本市高校學生集體戶的,被在津的機關、團體、事業單位、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以及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招用(或者在津投資辦企業),且在本市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可以申請落戶。
具有研究生以上學歷的45周歲以下的(含45周歲)外省市人員,被在津的機關、團體、事業單位、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以及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招用(或者在津投資辦企業),且在本市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可以申請落戶。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在津有名下合法固定住所的,其配偶及18周歲以下(含18周歲)子女可以隨遷落戶。

人才引進并不是數量越多越好,而是要根據當地社會發展實際和需求容量來引才育才。否則,就會造成人才資源的浪費,影響企業持續、穩定、健康的發展。
一個企業能否引進 好的人才,首先取決于企業領導層對引進人才作用的認識和樂于引進的決策;其次取決于這個企業人事部門有無識別適合本企業特點人才的“伯樂”;第三、取決于企業有沒有能夠吸引和留住人才的良好企業環境。
《居住正》有效期三年
據天津市人事局有關負責人介紹,申領《居住正》由用人單位根據本人申請,向市或區縣人事局提出書面申請,填寫《天津市引進人才居住正申請表》,同時按要求提交有關材料。
對符合條件的,申領人憑市或區縣人事局出具的《通知書》,到市相關部門申請領取《居住正》,《居住正》有效期為三年。對在天津市受聘時間不滿三年的,按照雙方商定的工作時間,辦理相應期限的《居住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