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公司須知:實繳制已改為認繳制
將公司注冊資本實繳制改為注冊資本認繳制是新修改的公司法最突出的亮點。根據新修改的公司法規定,除法律、行政法規以及決定對公司注冊資本實繳另有規定的外,取消了關于公司股東(發起人)應當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出資,投資公司可以在5年內繳足出資的規定;
取消了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應當一次足額繳納出資的規定。公司股東(發起人)自主約定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等,并記載于公司章程。這一改革有利于個體創業、可以促進我國建立信用體系、有利于推動資源配置方式轉變。

辦理相關審批手續;遞交申請材料,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領取《準予設立登記通知書》;領取《準予設立登記通知書》后,按照《準予設立登記通知書》確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費并領取營業執照。
提請注意: 香港、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設立個體工商戶的,請在申請設立個體工商戶登記之前,詳細閱讀《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個體工商戶登記程序規定》、《企業名稱管理登記》及本告知單,并請到各區縣分局辦理登記注冊手續。

個體工商戶換(補)照應提交的文件、正件:
1、《個體工商戶變更(備案)登記、換(補)營業執照申請書》
2.《營業執照》正、副本;
3.丟失營業執照申請補發的,應提交省級以上公開發行的報紙登載執照掛失聲明作廢的報樣。
個體工商戶注銷登記應提交以下文件、正件:
1.《個體工商戶注銷登記申請書》;
2.經營者簽署的清理完畢、稅款、職工工資已結清的說明;
3.《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正、副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