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注冊,一般要經過以下步驟:
咨詢后領取并填寫《名稱(變更)預先核準申請書》,同時準備相關材料;香港、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設立個體工商戶的,應提交身份正件及身份核證文件。
其中,香港居民應當提交:
(1)香港居民身份正復印件;
(2)港澳同胞回鄉證或者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復印件;
(3)由香港律師(中國委托公證人)出具的,并由派駐的“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加蓋專用章確認的身份正明書(身份核證文件)。

辦理相關審批手續;遞交申請材料,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領取《準予設立登記通知書》;領取《準予設立登記通知書》后,按照《準予設立登記通知書》確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費并領取營業執照。
提請注意: 香港、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設立個體工商戶的,請在申請設立個體工商戶登記之前,詳細閱讀《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個體工商戶登記程序規定》、《企業名稱管理登記》及本告知單,并請到各區縣分局辦理登記注冊手續。

企業取名時,字號這一項有什么禁忌?有什么取名技巧?
字號是區別于其他同行業企業的標志。一般是有兩個以上符合國家規范的漢字組成。
以下內容和文字不能出現在字號里:
①有損于國家、社會公共利益的;
②與名人的姓名相同的,可能對公眾造成欺騙或者誤解的;
③外國國家(地區)名稱、國際組織名稱;
④政黨名稱、機關名稱、群眾組織名稱的。
⑤漢語拼音字母(外文名稱中使用的除外)、數字。
⑥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