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注冊-澳門居民應當提交:
(1)澳門居民身份正或者澳門居民身份正復印件;
(2)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復印件或澳門特別行政區(qū)身份正明局出具的身份正明書。
遞交《名稱(變更)預先核準申請書》,等待名稱核準結果
領取《企業(yè)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同時領取《個體工商戶開業(yè)登記申請書》;經(jīng)營范圍涉及前置許可的(具體項目參見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印制的《北京市企業(yè)登記前置許可項目目錄》)。

設立公司須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公司憑營業(yè)執(zhí)照刻制章,開立銀行賬戶,申請納稅登記。當前,我國公司登記機關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自2014年3月1日起,注冊成立公司的門檻將降低。
十二屆全國人大委會第六次會議2013年12月28日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作出修改,公司注冊資本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并取消注冊資本低限額
新公司法規(guī)定:編輯十二屆全國人大委會第六次會議28日決定,對《公司法 [1] 》作出修改,并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憑營業(yè)執(zhí)照,到指定點辦理:公司公章、財務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至此,一個公司注冊完成。
工商注冊需準備以下幾個方面的事宜: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2、全體股東簽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東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股東及其復印件;
4、董事、監(jiān)事和經(jīng)理的任職文件及身份正復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證明;
6、代理人身份正及其復印件;
7、住所使用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