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馬來西亞工作簽證辦理的人群:
1. 在公司里擔任主要職位:通常指{zg}管理層、政策制定者、掌管公司資金與投資管理者(主席、首席執行官、董事經理、總經理、技術董事等);
2. 行政人員:擁有專業資格和相關工作經驗、負責執行政策及監督下屬的行政人員(營銷經理、生產部經理、工程師、教授、醫生、工科測量師等);
3. 特定技術人員:擁有特定的專業技術資格和相關工作經驗的技術人員(焊機技工、模具工人、機械人員、設計師、管道安裝技工等);
外籍專業雇員(不管來自私企、國企、外國 或非 機構)欲在馬來西亞工作的申請,必須獲得馬來西亞移民總局外籍專業雇員服務處(expatriate service division)簽發的外籍專業雇員職位批準。
二、馬來西亞工作簽證的分類:
a. 外籍職員工作簽證(employment pass)
b. 無技能/半熟練工人的短期雇傭拜訪簽證(temporary employment visit pass)
c.專業技術簽證(professional pass)
d. 配偶工作簽證(spouse permit)
三、工作簽證申請步驟:
{dy}步:外籍職位申請外籍職位批文申請的 部門:
1. 如果是工業,酒店,農業,旅游,研究與發展行業由馬來西亞工業發展局批準。
2. 如果是大學和私立院校的講師,教師,輔導老師由馬來西亞教育部批準。
3. 如果是建筑行業的工程師,建筑師,施工技術員,市鎮規劃員和其他的技術職位由馬來西亞建筑工業發展局批準。
4. 工業安全公司,投資基金公司的經濟專家,顧問,經銷商由安全托管局批準。
5. 銀行和金融機構的經濟學家,研究員,金融顧問,保險顧問由銀行總局批準。
6. 獲得多媒體走廊地位的公司由多媒體發展機關批準。
7. 航空業的相關職位由dca批準
其他行業由移民廳批準(dp10)對于不同公司的資本額要求:
1. 公司的繳付資本超過2百萬美金的,將自動獲得5個重要的專業職位。
2. 公司的繳付資本超過馬幣50萬到2百萬美金的,將根據具體情況給出專業外籍職位的數量。
3. 具有專業資格和實踐經驗的股東,管理人員的職位可有條件獲得10年的外籍職位批準。4, 具有被馬來西亞 需要的技術經驗的非管理職位,外籍職位將給予2+2年的批準。
4. 如果公司繳付資本額未能達到以上標準的,需要符合下列條件:
a. 100[%]馬來人擁有并且公司的資本額為馬幣10萬。
b. 100[%]非馬來人擁有,公司的資本額為馬幣15萬。
c. 馬來人和非馬來人共同擁有的公司,公司的資本額為馬幣12.5萬-15萬。
d. 100[%]外國人擁有的公司,公司的資本額為馬幣25萬。
e. 外國人和馬來西亞人共同擁有的公司,公司的資本額為馬幣20萬。年齡要求:信息科技相關職位-21歲以上。其它管理職位-27歲以上。
第二步:工作簽證申請(ep):
由馬來西亞移民廳根據所獲得的外籍職位期限給予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