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14001認證適用于任何組織,包括企業,事業及相關政府單位,通過認證后可證明該組織在環境管理方面達到了國際水平,能夠確保對企業各過程、產品及活動中的各類污染物控制達到相關要求,有助于企業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 國內實施ISO14001的認證機構比較多,由國家認監委確定,咨詢機構由各工商局確定。
環境管理體系運行模式環境管理體系圍繞環境方針的要求展開環境管理、管理的內容包括制定環境方針、實施并實現環境方針所要求的相關內容、對環境方針的實施情況與實現程度進行評審、并予以保持等。環境管理所涉及的管理要素包括組織結構、計劃活動、職責、慣例、程序、過程和資源等,這些管理要素與企業生產管理、人事管理、財務管理是類似,沒有本質區別,ISO 14001標準將它們系統化、結構化,提出環境管理模式。
這一環境管理體系模式遵循了傳統的PDCA管理模式:規劃(PLAN)、實施(DO)、檢查(CHECK)和改進(ACTION),即規劃出管理活動要達到的目的和遵循的原則;在實施階段實現目標并在實施過程中體現以上工作原則;檢查和發現問題,及時采取糾正措施,以保證實施與實現過程不會偏離原有目標與原則,實現過程與結果的改進提高。
組織要求
a.組織應向認證機構提供環境管理體系運行的充分信息,對于多現場應說明各現場的認證范圍、地址及人員分布等情況,認證機構將以抽樣的方式對多現場進行審核;
b.ISO14001認證咨詢是一項收集客觀證據的符合性驗證活動,為使審核順利進行,組織應為認證機構開展認證審核、跟蹤審核、監督審核、復審換證以及解決投訴等活動做出必要的安排,包括文件審核、現場審核、調閱相關記錄和訪問人員等各個方面;
c.組織應建立符合ISO14001準要求的文件化環境管理體系,在申請認證之前應完成內部審核和管理評審,并保證環境管理體系的有效、充分運行三個月以上;
d.當組織的環境管理體系出現變化,或出現影響環境管理體系符合性的重大變動時,應及時通知認證機構;認證機構將視情況進行監督審核、換證審核或復審以保持證書的有效性;
e.組織獲證后,應遵守認證機構的有關要求,在進行宣傳時應僅就獲準認證的范圍作出申明,并遵守認證機構有關認證證書及認證標志使用規定;在監督審核時認證機構將對認證證書及標志的使用情況進行審核;
f.組織自建立環境管理體系始,應保持對法律法規符合性的自我評價,并提交組織的三廢監測報告及以來的守法證明。在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時應及時采取必要的糾正措施;
g.組織應向認證機構提供有關與相關方信息溝通和投訴的記錄,以及采取糾正措施的記錄。
提交材料
除了必須要提供的最基本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外 一般還需提供 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企業需提供的資料
1.技術標準/強制性標準清單(企業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
2.使用設備清單
3.人員情況(有無倒班,有無分包,有無季節性用工,及分場所人員情況,在建項目人員情況)
4.生產/加工或服務工藝流程圖
5.管理手冊,程序文件(包括Q,E,S,F體系)
6.組織機構圖
7.廠區平面圖(尤其是:污染物排放點分布圖)
8.環境因素及重大環境因素清單(應對應至各部門、各生產區域的具體設備及工序點)
9.國家、行業及地方適用的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清單
10.環境評估監測報告
11.環境守法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