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結構工程承包資質和建筑工程施工承包資質并入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可承包建筑工程和鋼結構工程。建筑工程是指各類結構形式的民用建筑工程、工業建筑工程、構筑物工程以及相配套的道路、通信、管網管線等設施工程。工程內容包括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建筑屋面、裝修裝飾、建筑幕墻、附建人防工程以及給水排水及供暖、通風與空調、電氣、消防、防雷等配套工程。鋼結構工程是指建筑物或構筑物的主體承重梁、柱等均使用以鋼為主要材料,并工廠制作、現場安裝的方式完成的建筑工程。
企業申報的某項代表工程業績,同時滿足業績標準中的多項技術指標,能否作為多項代表工程業績申報?《實施意見》中明確為:一項單位工程業績同時滿足多項技術指標的,只能作為一項工程業績指標申報。企業申報的該項代表工程業績是一項單位工程,無論滿足多少項技術指標,只能作為一項業績申報;由多個單位工程組成的單項工程,且每一單位工程分別滿足不同的技術指標,可以作為多項業績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