庫爾德COC
庫爾德斯坦當局就所有出口至庫爾德斯坦的管制產品開始實施貨物認證評估(簡稱“CBCA”)計劃。該計劃旨在驗證出口國出口的管制產品在出口至庫爾德斯坦之前是否符合庫爾德斯坦國家標準、地區標準或國際適用標準及技術規范。由認證機構及檢測機構出具《符合性證書》將被用來證明管制產品是否符合相關規定。
貨物認證評估(CBCA)計劃自2017 年7 月01 日開始實施,因此,在該日期當天或之后進入庫爾德斯坦的管制產品將需要在當地港口或邊境結關時出示《符合性證書》。
運抵庫爾德斯坦港口或邊境的管制產品如果沒有《符合性證書》,將需要接受100%的驗貨以及更嚴格的取樣。在庫爾德斯坦港口及邊境的此類貨物的合規評估流程可能導致該等貨物被滯留更長時間,由此可能導致逾期費。除非貨物已順利通過相關合規評估流程,否則,此類貨物將不得臨時結關運入庫爾德斯坦境內。
2.0管制產品
●管制產品名錄如下所示:
●建筑產品玩具
●電氣設備以及電子設備
●汽車、自行車、輪胎以及零配件
●建筑產品
●家居硬件
●廚房用具
●家居廚具及熱水器
●文具
●計量設備
●嬰兒護理用品
●珠寶(貴金屬,黃金、白銀、仿制品除外)
●醫療器材
3.0. 庫爾德斯坦CBCA認證計劃基本要求
3.1. 申請認證 (RFC)
3.1.1. 出口商應針對管制產品提交認證申請,同時一并提供相關資質文件。
3.1.2. 可采用標準的認證申請表提交申請,或者出口商也可選用以下方案:
3.1.2.1 長期認證申請
3.1.2.2 ASTRA 貿易商端口申請
3.1.2.3 與NormalTCI諾莫檢測簽署服務級別協議(SLA)。
3.2. 申請資料/測試:
3.2.1 管制產品必須具有合格的申請資料。
3.2.2 申請資料應滿足必要的要求并且能證明產品符合相關的國家標準、國際標準或任§何現有的技術規定。
3.2.3 倘若出口商無法出示有效的并且可接受的申請資料,那么出口商需要提供相關產品進行測試。
3.3. 驗貨
3.3.1 通過驗貨來驗證相關標識、外觀以及說明書要求,同時確保即將出口的產品與/認證申請上列示的產品一致。
3.3.2 所有未獲得登記證/注冊證的貨物,必須接受現場驗貨,而已獲得登記證/注冊證的貨物可選擇抽檢。
3.3.3 將通過報告或驗貨要求清單把驗貨結果進行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