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央企混改對私營企業的利弊。I37撥打I68O苑佳俊48O6咨詢
央企掛名的主要內容如下:
一、央企掛名是部分企業只是借用央企的背景去做宣傳,增加企業自身的公信力,已達到經營上的某些目的。在當今部分地區對央企的認知度更高一些,這也真是催生出央企掛名出現的根本原因。
二、央企掛名多數只是代持股份,雙方并不存更為深刻的情況,掛名一次由來已久,例如掛名等等,借名去做事的方式各行各業都有存在,也并非稀奇之事。
三、央企掛名本不該是生意,應該是極少歷史數企業之前的行為方式,企業性質已經變更的現在,不論國有企業還是私人企業都該平等的競爭,這樣才能讓市場更為活躍。
央企混改的主要內容如下:
一、混改的實質是通過引入包含民營資本、集體資本、外資資本等在內的非國有資本投資主體,采用多種方式參與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健全混合所有制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增強活力,發展壯大國有經濟。
二、混改的方式主要有股份制改造、公司上市、產權交易、引進投資者、并購重組和新項目混合等六種方式。央企混改的推進方式,遵循“一企一策”的原則,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選擇混改的方式。
三、混改的關鍵是“完善治理”、“強化激勵”。所謂“完善治理”,就是指建立健全混合所有制企業治理機制,主要表現在股權結構多元、法人治理規范和運營市場化。所謂強化激勵,可以從“五個制度”入手,分別是職業經理人制度、差異化薪酬制度、嚴格的績效考核制度、核心骨干員工持股制度和勞動合同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