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法家認為有幾種因素,若要估量其分數如下:
章法五十分;
字三十五分;
墨色五分;
印章十分。
就以上四種要素和起來,總分數可以算一百分,其中并沒有平均的分數。
一般認為每個字都很重要,然而依照上邊的記分只有三十五分。大家也許要懷疑,為什麼章法分數要占多數呢?就章法本身而論,它之所以占著重要的原因,理由很簡單-------在藝術上有三原則,即:
(一)統一;
(二)變化;
(三)整齊。
這在西洋畫里面是很重要的,我借來用在此地,以批評一幅字的好壞。我們隨便寫一幅字,無論中堂或對聯,普通將字排起來,或橫或直,首先能夠統一,字與字之間,彼此必須相聯絡、互相聯系才好。但是單止統一也不能的,呆板也是不可以的,須當變化才好,若變化得太厲害,亂七八糟,當然不好看。所以必須注意彼此聯絡,互相聯系才可以的。
就寫字的章法而論,大略如此。說起來很簡單,卻不是一蹴而就的。這需要經驗的,多多的練習,多看古人的書法以及碑帖,養成賞鑒藝術的眼光,自己能常去體認,從經驗中體會出來,然后才可以慢慢的養成,有所成就。
所謂墨色要怎樣才可以?即質料要好,而墨色要光亮才對。還有,印章蓋壞了,也是不可以的.蓋的地方要位置適中很落為才對。所謂印章當然要刻的好,蓋上的字必須寫得好。至于印色,也當然要好的。蓋用時,可以蓋一顆兩顆。印章有圓的方的,大的小的不一,且有種種的區別。如何區別及使用呢?那就要于寫字后再注意蓋用,因為他也可以補救寫字時章法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