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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邦道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是一家專業代理消防認證咨詢的認證服務機構,公司總部位于浙江杭州,因業務發展需要,現已在溫州、寧波、南京開設分公司,公司具有多年的認證咨詢服務經驗,迄今為止,公司已為近1000家企業提供咨詢服務。我們的客戶已遍布于浙江、江蘇、上海、山東、廣東、廣西、湖南、福建、安徽、四川、重慶、陜西、山西、河南、河北、遼寧、新疆等地區,我們致力于為全國各地的企業提供zzy性的認證咨詢服務,努力成為企業開拓全球市場,發展世界業務的理想伙伴。我們的承諾:南京邦道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所承接的項目{jd1}都是{zd1}的價格、{zy}的服務、最快的效率。我們的咨詢師都是具有多年相關行業經驗的人員,對產品的工藝及國家的標準規范積累了豐富的經驗,確保為企業提供{zy}質的服務。
以下是部分標準選節,具體請登錄:了解
認證委托
6.1.1 認證委托的提出與受理
認證委托人通過“消防產品網上認證業務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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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評定中心提出本實施細則涵蓋產品的認證委托。提出
認證委托時,需提供必要的企業信息和產品信息,包括工商注冊證明、組
織機構代碼、與相關方的協議等(見附件2)。評定中心對認證委托資料進
行審核,對于符合要求的,在5個工作日內發出受理及簽訂認證合同通知,
對于不符合要求的,在5個工作日內通知認證委托人補正資料并提交。
6.1.2 委托資料
認證委托人應按評定中心的要求提供有關認證委托資料和技術材料
(見附件2)。
認證委托人應對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評定中心對認證委托人提供的認證資料進行管理、保存,并負有保密
的義務。
6.1.3 不受理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2) 認證委托人、生產者、生產企業不能提供有效工商營業執照、組織
機構代碼、稅務登記證(境外企業需提供有效的法律文件);
(3) 以ODM生產方式的委托認證;
(4)對同一單元產品重復認證或命名、型號規格等形式不同,但實質為
同一單元產品的重復認證;
(5) 以OEM生產方式提出委托認證,其生產企業為D類生產企業;
(6) 有關法律法規、實施規則、實施細則規定不得受理的情形。
6.2 企業質量保證能力檢查和產品一致性檢查 (工廠檢查)
6.2.1檢查依據
按《消防產品工廠檢查通用要求》(GA 1035),《消防產品一致性檢
查要求》(GA 1061)規定執行(有關原則要求見附件5)。
6.2.2檢查內容
檢查內容主要包括文件審查、現場檢查及后續活動等。
當認證產品的制造涉及多個場所時,現場檢查的場所界限應至少包括
例行檢驗、加施產品銘牌和CCC標志環節所在場所,還應到其余場所(如
關鍵工序)進一步檢查。
6.2.2.1文件審查
現場檢查前,檢查組長應按檢查準則的要求對文件和資料的符合性、
完整性進行審查,并作出文件審查結論。文件審查應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
文件審查的內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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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認證委托人提供的工廠信息及產品信息;
(2)工廠質量管理體系的基本情況;
(3)工廠組織機構及職能分配的基本情況;
(4)認證產品的特點及生產工藝流程;
(5)指定檢驗機構出具的產品檢驗報告及經確認的產品特性文件;
(6)獲證產品證書信息,產品生產、銷售流向登記制度情況,標志使用
情況(適用時);
(7)工廠及獲證產品變更情況等(適用時);
(8)認證證書暫停期間,工廠采取整改措施情況(適用時)。
文件審查通過的,檢查組長應立即通過“消防產品網上認證業務系統”
上報文件審查結論;文件審查不通過的,應在2個工作日內形成文件審查
報告并通過“消防產品網上認證業務系統”上報。
文件審查發現認證資料不符合工廠檢查準則的,不得進行現場檢查及
后續活動。
6.2.2.2現場檢查及后續活動
現場檢查的實施一般分為首次會議、收集和驗證信息、檢查發現及溝
通、確定檢查結論及末次會議等五個工作階段。主要內容包括:首次會議、
產品一致性檢查、生產設備與檢驗設備檢查、工廠質量保證能力檢查、人
員能力現場見證、溝通、末次會議、對例行檢驗合格的產品現場進行抽樣
(工廠現場檢查結論為推薦通過時)等。
現場檢查結論分為推薦通過和不推薦通過:
(1)未發現不合格或發現的不合格為一般不合格時,檢查結論為推薦通
過;工廠應在30日內完成糾正措施,并向檢查組長提交糾正措施報告。
(2)發現的不合格為嚴重不合格時,檢查結論為不推薦通過;檢查結論
為不推薦通過的,終止產品認證工作。
檢查組長在完成現場檢查后,應立即通過“消防產品網上認證業務系統”
上報現場檢查結論,并在5個工作日內向評定中心提交檢查報告及相關資
料。
6.2.3不合格報告出具
當檢查過程中發現的不符合項已導致或有可能導致工廠質量保證能力
或產品一致性不符合要求時,應出具不合格報告。不合格性質分為嚴重不
合格和一般不合格。
出現下述情況之一的,屬于嚴重不合格:
(1)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