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通過層層考核后拿到駕駛證,但是他們對于實習期的駕駛證還有很多的疑問,今天蜀黍就為大家來詳解那些實習期駕駛證知識。
1,什么是駕駛證實習期?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22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初次申領機動車駕駛證后的12個月為實習期。2016年4月1日新實施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第74條第1款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初次申請機動車駕駛證和增加準駕車型后的12個月為實習期。
如果你剛剛申領了C1駕駛證,之后的12個月是實習期,辦理增駕之后的12個月也是實習期。
2,持實習證駕車上路要注意哪些特殊規定的交通法規呢?
《規定》第74條第3款規定:在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的,應當在車身后部粘貼或者懸掛統一樣式的實習標志。
《規定》第75條第1款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在實習期內不得駕駛公共汽車、營運客車或者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以及載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劇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機動車;駕駛的機動車不得牽引掛車。
《規定》第75條第2款規定:駕駛人在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上高速公路行駛,應當由持相應或者更高準駕車型駕駛證三年以上的駕駛人陪同。其中,駕駛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的,可以由持有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以上準駕車型駕駛證的駕駛人陪同。
小伙伴記住,上路行駛要懸掛或粘貼實習標志,車輛不能亂開,在高速公路行駛,要有老司機陪同哦。
3,實習期駕駛證的扣分是否更嚴?
實習期駕駛證的扣分處罰是依據《規定》執行的。需要特別注意的是,《規定》第79條第1款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在實習期內發生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被記滿12分的,注銷其實習的準駕車型駕駛資格。也就是說如果你的實習駕駛證被記滿12分,那么你的駕照就作廢了,你需要重新考試,包括科目一、二、三和交通安全文明駕駛,考試合格后才能重新取得駕駛證。如果在非實習期被記滿12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會暫扣駕駛證,被處罰人只需進行科目一考試,待考試合格后發還駕駛證。《規定》第79條第2款規定: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在一年實習期內記6分以上但未達到12分的,實習期限延長一年。在延長的實習期內再次記6分以上但未達到12分的,注銷其實習的準駕車型駕駛資格。小伙伴們注意,實習期內的C本被記分達到6分未滿12分的,實習期不會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