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等級:該職業資格共分三級:助理消防工程師、消防工程師、高級消防工程師。
報條件:長期從事消防專業技術工作,業績突出,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身體健康,具備下列級別條件的在編在崗人員 :
(一)一類人員
具有高級工程師(或相當于高級工程師)專業技術職務,并同時具備下列1和2中各一項條件的人員)(退休人員除外):1、學歷與職業年限:
(1)取得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消防專業技術工作滿7年的;
(2)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消防專業技術工作滿12年的。

物業管理基本制度與政策試大綱
試大綱:
本年度資格試的試大綱和參教材,為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06年8月正式出版的《全國物業管理師資格試大綱》和《中國物業管理師執業資格試參教材》。2008年,針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法律法規的制發,住房與城鄉建設部對《全國物業管理師資格試大綱》中的涉及《物業管理基本制度與政策》的相關內容進行了修改和補充,并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審定通過。根據新試大綱,亞太教育研究院物業管理研究中心于2010年5月出版了全國物業管理師執業資格試輔導教材,對相應內容作了相應補充和修改。

(三)從2007年度試開始,已取得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也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相應專業,報名參加“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試”,報人員須提供資格證書等有關材料方能報。試合格后核發國家統一印制的相應專業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
(四)上述報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該項工作的時間總和,其截止日期為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