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積分落戶的一些注意事項:
區縣人口fu務管理中心、公安收到申請辦理居住的材料后,負責對申領材料進行現場核對。對材料齊全的,應當出具收件憑證;對材料不齊全的,應當當場告知補齊材料。
受理申領居住的單位應當于2個工作日內,將已經出具收件憑證的申領材料送至所在區縣人口fu務管理中心。區縣人口fu務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單位開具收件憑證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認定工作,并將制證信息上傳至市公安制證部門。
居住由公安統一簽發。對經核定符合辦理條件的,市公安制證部門應當自受理單位開具收件憑證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制作。

申辦積分入戶的住證持有人,在本市有本人產權住房或者與配 偶、子女共有產權住房的,應當申請在該住房的坐落地址登記非農業 家庭戶口;在本市無本人名下住房的,應當申請在本人所在單位登記
非農業集體戶口;在本市無本人名下住房且所在單位不具備設立集體戶口條件的,應當申請在所在單位坐落區縣的人力社保部門下設的人 力資源fu務機構登記非農業集體戶口。

積分申請人補繳社會保險費的,不計算積分;但是申請人年齡不超過35周歲,并且具有本科以上學歷或者中級以上職稱、技師以上職業技能等級的除外。
由中央部委、行業協會等特有職業技能鑒定機構對坐落我市轄區范圍的企事業單位職工核通過,并在市人力社保局履行備案手續的,予以確認;未履行備案手續的,其理論知識核成績予以認可,操作技能由天津市職業技能鑒定中心進行復核,成績合格的予以確認;
由其他省級職業技能鑒定機構核發的,其理論知識核成績予以認可,操作技能由天津市職業技能鑒定中心進行復核,成績合格的予以確認(省市間簽署相關合作協議的除外)。國家已經公布取消的國家職業資格不再計算積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