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戶吉商務信息咨詢有限公司積分落戶政策申請多久可以公布?
關于發布時間就由市每年3月31日前向社會公布積分入戶人口指標總量。符合申請條件的持有人,由用人單位收集匯總其申請材料,于每年的1至4月和7至10月,到市行政許可fu務中心提出積分入戶申請。
于每年6月、12月公布積分入戶人員名單,并出具辦理天津市常住戶口的證明。用人單位持市人力社保部門出具的辦理天津市常住戶口的證明,在6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申請辦理入戶手續。

根據《天津市人民關于印發天津市居住管理辦法的通知》居住是境內來津人員在本市就業、居住進而享受居住地基本公共fu務、參與居住地社會事務,以及通過積分申請辦理本市常住戶口的證明,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有效。
居住積分制是指通過科學設置和確定積分指標體系,對居住持有人申請積分入戶的條件進行指標量化,并對每項指標賦予一定分值,根據指標的總積分,排名確定申請人入戶資格。
積分申請受理窗口每年6月公布上半年積分,12月公布下半年積分,并通過天津市居住積分專欄網站公布。積分公布時間為三個工作日。
積分申請人補繳社會保險費的,不計算積分;但是申請人年齡不超過35周歲,并且具有本科以上學歷或者中級以上職稱、技師以上職業技能等級的除外。

公安審核前置,確保落戶工作準確伴隨著政策的調整,申請人申報落戶流程只需三步。
1.申請人到市行政許可積分入戶公安窗口提交材料,進行戶籍身份、落戶地點、隨遷子女審核;
2.申請人到人力社保局積分入戶窗口審核是否具備申報條件;
3.申請人根據自身情況分別到人社局、公安、教委、房管、計生、民政、專利等部門提交材料并打分。
為了保障申請人可以在最短的時間內完成落戶事宜,施行公安審核前置,由公安窗口先審核申請人相關信息,確保申辦信息的準確性和各項積分分值的有效性,為后期發放《準遷證》及落戶相關工作準確完成提供有力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