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分申請人補繳社會保險費的,不計算積分;但是申請人年齡不超過35周歲,并且具有本科以上學歷或者中級以上職稱、技師以上職業技能等級的除外。
由中央部委、行業協會等特有職業技能鑒定機構對坐落我市轄區范圍的企事業單位職工核通過,并在市人力社保局履行備案手續的,予以確認;未履行備案手續的,其理論知識核成績予以認可,操作技能由天津市職業技能鑒定中心進行復核,成績合格的予以確認;
由其他省級職業技能鑒定機構核發的,其理論知識核成績予以認可,操作技能由天津市職業技能鑒定中心進行復核,成績合格的予以確認(省市間簽署相關合作協議的除外)。國家已經公布取消的國家職業資格不再計算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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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天津市人民關于印發天津市居住管理辦法的通知》居住是境內來津人員在本市就業、居住進而享受居住地基本公共fu務、參與居住地社會事務,以及通過積分申請辦理本市常住戶口的證明,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有效。
居住積分制是指通過科學設置和確定積分指標體系,對居住持有人申請積分入戶的條件進行指標量化,并對每項指標賦予一定分值,根據指標的總積分,排名確定申請人入戶資格。
積分申請受理窗口每年6月公布上半年積分,12月公布下半年積分,并通過天津市居住積分專欄網站公布。積分公布時間為三個工作日。
積分申請人補繳社會保險費的,不計算積分;但是申請人年齡不超過35周歲,并且具有本科以上學歷或者中級以上職稱、技師以上職業技能等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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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分落戶確切的表述應為“持住證人員積分入戶”, 是指通過科學 設置和確定積分指標體系,對住證持有人申請積分入戶的條件進行 指標量化,并對每項指標賦予一定分值,根據指標的總積分,排名確 定申請人入戶資格。
積分落戶于2014年初起試行,是我市現行戶籍政策的一種補充,與 我市現行的人才引進、畢業分配、招商引資、親屬投靠等落戶政策并行。 目前全國范圍來看,上海、天津、廣州、深圳、佛山、東莞、杭州、沈陽、青島等已經實施或正在試點積分落戶政策。北京積分落戶政策也將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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