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險源中企業主要承擔的責任:
生產經營單位對重大危險源應當登記建檔,進行定期檢測、評估、監控,并制定應急預案,告知從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本單位重大危險源及有關安全措施、應急措施報有關地方人民政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每兩年至少對本單位的重大危險源進行一次安全評估,并出具安全評估報告。安全評估工作應由注冊安全評價人員或注冊安全工程師主持進行,或者委托具備安全評價資格的評價機構進行。安全評估報告應bao括重大危險源的基本情況,危險、有害因素辨識與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嚴重程度,重大危險源等級,安全對策措施,應急救援措施和評估結論等。安全評估報告應報當地安全監管部門(或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備案。
重大危險源評價:
根據危險物質及其臨界量標準進行重大危險源辨識和確認后,就應對其進行風險分析評價。
一般來說,重大危險源的風險分析評價bao括以下幾個方面:
a辨識各類危險因素及其原因與機制。
b依次評價已辨識的危險事件發生的概率。
c評價危險事件的后果。
d進行風險評價,即評價危險事件發生概率和發生后果的聯合作用。
e風險控制,即將上述評價結果與安全目標值進行比較,檢查風險值是否達到了可接受水平,否則需進一步采取措施,降低危險水平。
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第八條的規定,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安全評估并確定重大危險源等級。危險化學品單位可以組織本單位的注冊安全工程師、技術人員或者聘請有關專家進行安全評估,也可以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進行安全評估。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危險化學品單位需要進行安全評價的,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可以與本單位的安全評價一起進行,以安全評價報告替安全評估報告,也可以單獨進行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
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制度
職責
1、生產部負責重大危險源的登記注冊、監督管理,以及定期檢測、評估、監控,并制訂事故搶險、搶修;負責重大危險源崗位生產工藝的應急處理。
2、重大危險源所屬各單位負責本單位重大危險源的管理,并根據《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制定事故應急分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管理要求
1、重大危險源所屬各單位必須登記建檔,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明確管理職責,落實責任人。
2、各專業部門應對重大危險源所屬各單位進行業務指導,并對監控措施進行審查,對監控效果進行評價。
3、生產部要按規定的監測周期進行檢測,并做好相關記錄。存在重大危險源的單位應設專人負責管理,定期檢測、評估、監控,并制定應急預案。檢查應做好記錄。
4、生產部要加大對重大危險源的監督檢查力度,必須按規定定期進行檢查。對重大危險源的建檔、檢測、評估、監控實施綜合監督管理,其他專業技術部門定期或不定期對重大危險源進行監督檢查和業務指導工作。
5、存在重大危險源的生產場所要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6、對從事重大危險源作業的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知識培訓和核。
7、重大危險源崗位職工要嚴格操作規程,嚴格巡回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并立即匯報。
8、登記完善重大危險源內容,內容bao括危險源的名稱、地點(用圖示表明具體位置)、性質、潛在危險、可能造成的危害、應對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