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險源中企業主要承擔的責任:
生產經營單位對重大危險源應當登記建檔,進行定期檢測、評估、監控,并制定應急預案,告知從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本單位重大危險源及有關安全措施、應急措施報有關地方人民政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每兩年至少對本單位的重大危險源進行一次安全評估,并出具安全評估報告。安全評估工作應由注冊安全評價人員或注冊安全工程師主持進行,或者委托具備安全評價資格的評價機構進行。安全評估報告應bao括重大危險源的基本情況,危險、有害因素辨識與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嚴重程度,重大危險源等級,安全對策措施,應急救援措施和評估結論等。安全評估報告應報當地安全監管部門(或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備案。
重大危險源評估工作要求:
⑴危險源評估工作必須由具有注冊安全評價資質的人員或注冊安全工程師支持進行。
⑵危險源評估小組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指導性文件、規程以及規范等評價依據。
⑶評估過程中參加評估人員必須明確評估危險源的對象、范圍和評估的目的,熟知現場實際情況。
⑷安全評估內容和工作程序必須符合國家行業規范規定的內容和標準,并提出切實可行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建議。
⑸必須在對評估結果分析歸納和整合的基礎上,列出主要危險、有害因素的評估結果,指出現場應重點防范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明確重要的安全對策措施,并做出安全評估結論,編寫危險源評估報告。
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
對所評估出的重大危險源必須制定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落實應急救援預案的各項措施,每年進行一次事故應急救援演練。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應當bao括以下內容:
1、應急救援機構人員及其職責;
2、危險辨識與評價;
3、應急救援設備與設施;
4、應急救援能力評價與資源;
5、報警、通訊聯絡方式;
6、事故應急程序與行動方案;
7、保護措施與程序;
8、事故后的恢復與程序;
9、培訓與演練。